高速公路拦路执法,还是“拦路抢劫”?
文|清哲木
近日,一名短视频博主发视频称,其开车在银昆高速陕西汉中段行驶,被高速交警设卡引导进入留坝服务区,现场开具超速罚单。该博主称,自己对超速被罚没有异议,但在交警高速公路上设卡查超速,涉嫌滥用职权。12月12日,汉中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回应称,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高速超速存在安全隐患,交警依规将车辆引导至服务区进行查处,从执法过程看,好像也没有啥问题,但始终让人感觉不妥,让人感觉极不舒服,该博主提到,当时高速主线被锥形筒临时封闭,所有车辆被引导进入服务区,虽没有直接违法拦停,但行了拦停之实。也是说畅通无阻的高速公路被地方交警“为你好”的责任感,人为引导到服务区,这种“设卡拦截”的做法,笔者不知道是“拦路执法”,还是“拦路抢劫”?反正动机不纯,方法不当,甚至存在知法犯法之嫌。
最近这段时间有一个词叫做趋利性执法,这个词在互联网上火了,它和所谓的远洋捕捞一脉相承,趋利性执法活动,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或者政治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从经济角度来讲,某种程度上来说,有点像是竭泽而渔。
高速公路拦路执法,这到底是为了保障法律的公正与尊严,还是为了所谓的创收和业绩?哲木观察是持怀疑态度。笔者特意留意了一下网友的反馈,部分网友认为陕西留坝县交警存在趋利性执法。
该博主表示,他对超速行驶被处罚没有异议,但自己也可以事后在12123APP上处理违章,缴纳罚款。此外,他对交警在高速上拦截车辆进行执法的行为存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他认为,交警查处超速并非执行紧急公务,而是涉嫌滥用职权,且耽误车辆通行时间。现场交警在视频中指出,在高速路上设卡拦截车辆进行执法检查,是为了杜绝出现违法超速行驶后,驾驶员找他人代替接受处罚。对此,该博主表示无法接受,他认为执法部门不应采用违法手段来进行执法。
但是,根据舆情反映,很多网友和律师质疑陕西省留坝县交警存在涉嫌违法行为,并呼吁陕西省相关部门对地方交警知法犯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作为一个执法人员,首先要遵守法律,如果执法的人员都不遵守法律,还在行使所谓的执法程序这本身就是本末倒置黑白颠倒的荒唐事,也是对法治文明的践踏。
如果一个执法人员连法律常识都不懂的话,出来执什么法?这起高速公路执法引起舆论关注的焦点在于,有关逐利性执法问题已不是第一次成为舆论焦点。逐利性执法是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其深层逻辑、内因和外因都值得去解析,事关老百姓的出行安全,不能熟视无睹,更不能有错不纠。趋利性执法永远不会有出路,只会把地方的未来发展堵得更死,无异于饮鸩止渴、杀鸡取卵,一次乱作为、胡作为的代价就是搞坏地方的口碑和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