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刘霁萱

湖北省鄂州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已有月余,该中心的建成运行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密不可分。

近年来,金融行业发展迅速,由金融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数量呈不断增加趋势,已成为鄂州民事类案件第二大案由。

鄂州中院就2023年全市法院涉金融类诉讼纠纷进行梳理调研,分析研究当前涉金融类诉讼纠纷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今年4月22日,鄂州中院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同步抄送鄂州市政府并全程跟踪问效。

《司法建议书》指出,鄂州市金融纠纷非诉讼解纷渠道单一,司法程序成为不良资产处置前置程序;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在加强沟通协调、指导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方面的合力尚未形成。

《司法建议书》建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加快建立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把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引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现金融纠纷“一站式”解决;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协调重大典型金融纠纷案件调解工作,防止因个案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纠纷诉前调解流程工作宣传,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金融纠纷,依法理性维权,遏制诉讼增量,实现抓前端、治未病。

鄂州金融监管分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立即开展专题研究,会同市中院、市司法局、市仲裁委联合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研座谈会,深入推进“法院+金融”诉调对接机制,全面启动金融纠纷调解试运行工作。

7月,鄂州金融监管分局与鄂州中院签署《关于建立“法院+金融”纠纷调解对接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在落实非诉解纷机制、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受理范围和对象、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和常态化协调机制、信息和调解人员资源共享等方面达成共识,进一步做深做实金融领域源头治理,发挥审判部门和监管部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鄂州金融监管分局积极采纳法院建议,将鄂州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筹建工作提上日程,抢抓工期于5个月内建成调试完毕。

截至11月底,鄂州市金融类纠纷诉前调解金额达5200万余元,全市法院诉讼类案件数量降幅17.84%,其中金融纠纷诉讼案件数量减少2000余件,降幅达57.19%,源头治理成效明显。

据了解,今年以来,鄂州两级法院制发综合类司法建议32份,回复采纳率为97.14%,均已转化为工作举措、管理制度等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