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日报”
近日,多位市民向小红热线反映,他们购买了绥德县名州新城小区的房子,最近发现了一件事情让他们十分苦恼。
12月11日,记者来到了绥德县名州新城小区采访。
该小区居民们向记者诉苦道:“我们前几年买了这里一楼的房子,合同上写的土地使用年限自2018年10月17日至2082年9月16日,64年。但前两天房产证办下来后,我们才发现,土地使用期限是2052年9月16日止,怎么合同上是64年使用权,为什么房产证上成了34年?这不是骗人了吗?”
居民们说:“ 我们这20来个人买的都是一楼的房子,合同封面和内容有的都不一样,有的写‘住宅’、有的写‘商业’、还有的写‘商住’,这到底咋回事,我们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老百姓辛辛苦苦攒钱买一套房真的不容易,现在居然被套路成这样。我们多次找开发商对接,开发商目前只答应给合同上写成‘住宅’的那几户退房,而剩下我们十几户的问题现在还不解决。我们也给住建局反映了,迟迟没有处理结果。我们的诉求是——房产证上的年限,要跟合同上的一致,改成2082年9月16日止,要么退房、要么合理赔偿。”
随即记者联系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在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挂断了电话,再次拨打却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来到了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商承认在这个事情上他们有责任,我们也一直在积极处理这件事情,会让居民们把他们各自的诉求提交上来,我们会组织双方座谈协商调解,争取早日解决。”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太感谢小红热线了,通过你们的耐心沟通,我们终于看到了该问题妥善解决的希望,今天下午我们就把具体诉求写出来交给住建局,等待处理结果。”居民张女士说。
对于此事,小红热线将会持续关注。小红热线15309120110
记者 刘红 李东洁
编辑 谢婷 校对 刘雅娇 责编 李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