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19号

事故调查发现,辽宁万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2024年12月3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辽宁万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5万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2月3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辽宁万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10198元和7035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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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铁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