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安排,现对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1.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网络审核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资格复审网站(http://115.28.96.217:8004/zwwsbmcf/webRegister/index.aspx),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以JPG形式上传提交。
2.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2024年12月17日—12月19日,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15 :00
资格复审递补:2024年12月20日,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5 :00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确认
2.身份证(正反面);
3.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7.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
8.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9.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0.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表、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有关证件、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所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后出现名额空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拨打本人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3.考生应在提交资料时选择面试语种并确认,一经选定,不予变更。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4.材料提交成功后,请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5.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查询岗位表内咨询电话,向报考单位提交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并由报考单位留存。
6.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7.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
来源|赤峰人社
总监制|郭景全
编辑|王晨雨 一审|张 颖
二审|邹存琪 终审|乌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