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17)苏1323民初2900号民事调解书的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于2024年8月21日发布了对被执行人刘传洲的执行悬赏公告。后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刘传洲的悬赏公告。现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刘传洲的执行悬赏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13日

编辑 | 薛 宇

校核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