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廉龙江、百度百科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总工会原党组成员孙永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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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孙永成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亲属和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证照办理、矿产经营权转让、公司筹建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孙永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廉洁底线失守,对纪法毫无敬畏之心,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永成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个人信息:
孙永成,男,汉族,1959年7月生,黑龙江鸡西人,中共党员,1975年4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黑龙江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2024年12月,孙永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个人履历:
曾在鸡西市工作多年,历任鸡西市钢铁公司工人、团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团委副书记,团市委青联委员、常委,鸡西市冶金公司宣传部副部长、部长,鸡西市文教办党组成员、综合科科长。
1991年,孙永成进入鸡西市政府工作,任车管办负责人,后明确为鸡西市政府车管办主任(副处级)。
1992年,任鸡西市政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6年3月,孙永成任鸡西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总支书记、主任(正处级)。两年后,任鸡西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2年,任鸡西市代管的黑龙江省辖县级市虎林市,任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2006年,任虎林市委书记。
2008年11月,任黑龙江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