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安置方案是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中必须要有的一份文件,而且该文件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所以,老百姓在遇到土地征收或者房屋征收时,一定要审查相关部门有没有发布该文件,如果没有,那说明征收方未将征收程序履行到位,且征收也不合法。
一般情况下,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相关部门需要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组织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这是必要的一步。拟定好补偿安置方案之后,相关部门不能光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还需要按照法律上规定的,以书面的形式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张贴(通常都是在村里的公告栏里或村民经常聚集的地方),告知大家具体的征收信息。
在看到相关部门发布的征收信息以后,如果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对相关部门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那么广大被征收人可以第一时间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的30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来,如果大家没有在30日内提出自己的意见,那么相关部门就会认为您对补偿标准没有意见,从而根据该补偿安置方案中的标准对你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也是一样的,相关部门需要结合征收范围内房屋具体的情况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收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30日。
对于因旧城区改造需要征收房屋的,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要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且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安置方案。所以,在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如果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那么一定要提出来,同时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听证会,这是被征收人的权利。
不过话又说回来,看到相关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发布的补偿安置方案以后,被征收人首要做的就是先看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内容都是哪些,不要急于看补偿标准,一般情况下,一份合法的补偿安置方案,必须要有以下内容,如果内容不完整,内容不明等,那么该补偿安置方案就不合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补偿安置方案中必须要有征收范围、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征收目的、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以及安置对象、具体的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同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还应当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另外,在地方制定的相关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比如《丰都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中规定,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依据;(二)房屋征收目的和征收范围;(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四)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五)搬迁补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补助、提前签约奖励标准;(六)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价格等情况;(七)签约时间及期限;(八)征收补偿方案制定单位联系方式;(九)其他事项。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份合法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补偿标准、征收目的以及补偿方式等内容是不能少的,同时针对补偿安置方案提出异议的反馈渠道也是不能少的,倘若相关部门发布的补偿安置方案中,没有具体的事项,或者说是主要的内容不明确,比如补偿方式模棱两可,用于产权置换的房屋地点位置不明确、面积、价格等也没有明确等,那么严格来讲,该补偿安置方案就不合法。
此时,作为被征收人,那么就需要尽快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这种情况,因为如果连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内容都不够具体,或者说内容都不明确,那么往后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时,那补偿肯定也不会合理。
针对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不完整等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之后,若有关部门置之不理,或者说是未作出相关的处理决定,那么建议被征收人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找到征收方未完全落实征收程序的违法点,然后和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在遇到土地征收或者是房屋征收以后,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对征收方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审查补偿安置方案的合法性首先就是从内容来看,如果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内容不完整、不明确,那则意味着补偿标准可能也会出现不合理的情况。
所以,大家要严格审查补偿方案,一旦发现有问题,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