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沉溺于“保姆式”服务,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成为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典型。近期,多起案例通报中提到干部沉沦于“保姆式”服务,为党员干部防范“围猎”风险再次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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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案例中的“保姆式”服务花样繁多,从请客吃饭、安排旅游、借车借钱,到迎合兴趣爱好、接送孩子上学、陪同老人看病……这些行为表面上似乎是出于关心和善意,但在长期“被服务”的过程中,个别党员领导干部逐渐适应甚至开始追求这种生活,贪图奢靡享受,失守廉洁底线,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要深入学习法纪理论。纪法意识淡漠、纪法知识不足、纪法观念不强,是造成极少数党员干部误入歧途、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要加强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纪国法,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依法办事。要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地学习和反思,时刻保持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敬畏,明确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自觉自愿遵守党纪国法的各项要求,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要树牢廉洁意识守底线。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做事就没有硬气。廉洁自律不仅是党员干部的基本操守,更是守好廉洁底线的关键所在。纪律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遵规守纪仅仅是对党员最基本的要求,还应在廉洁纪律底线之上,树立自律高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自重、自警、自省、自律中走稳每一步,涵养浩然正气,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要积极热情地参与廉政文化建设,为廉政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出谋划策,广泛传播廉洁理念,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真正使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张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