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影视剧的时候,我们总能看到身穿官服,带着一两个师爷,走街串巷,欺男霸女的“县太爷”。
这些“县太爷”往往以“负面角色”出场,也经常闹出种种笑话,令人捧腹。
历史上真实的县太爷是什么样子的?难道也是这般可笑可憎?
郡县的诞生
在很久很久之前,是没有“县”这个概念的。
那时候人口比较少,而且天下被诸侯统治,平民百姓都是诸侯的奴仆,没有人权,也没有地位。
但在三家分晋之后,因为公卿霸占了诸侯土地,爵位和土地也从世袭制变成了分封制。
从此,天下从奴隶制进入封建制。
除了制度的转变,历史也从春秋迈入了战国。
这段时期天下战乱不断,各诸侯为了扩张领土和自保,开始寻求更好的治理方式。
最先完成这一转变的,便是刚刚瓜分晋国的“魏赵韩”三国。
作为公卿夺位的三个国家,他们不得不摒弃东汉制度,开始尝试以“县”为治理国土的最小单位,并且将县的最高统治者称为“令”。
以县治国的方式,可以有效地管理领土,也能快速实施君主的命令。
紧邻三国的秦朝,在看到“以县治国”的优点,立马锐意改革,在商鞅的主持下,开始着手谋划郡县制。
秦朝的郡县以大城为郡,小乡为县,分区而治,效果非常明显。
而且他们也称管理县的最高掌管为“令”。这便是县令最早的由来。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秦统一天下后,划分的县越来越多。
而且很多偏远地区的县人烟稀少,不值得设立“令”,于是“长”就出现了。
按照当时的规定,只有治下人口达到一万户才能称为县令,否则就要称为县长。
因此,县长比县令要差一点,而且俸禄也低,只有县令的一半。
所以我们在秦汉时期的影视剧中看到有人高呼“县长大人”,这时候不必惊讶,因为县长并非近代产物。
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了东汉末年,直到三国两晋时期还存在,但到了南北朝时期这一状况迎来了转变。
因为八王之乱,再加上五胡乱华,中原大地可谓是生灵涂炭,汉人定下的制度也遭到了摧残。
当时出现了很多由胡人建立的国家,他们为了减少繁琐的官场体制,直接将“县长”这一职位去掉了,全部用县令代替。
如果你在南北朝高呼县太爷为“县长”,很有可能被定为前朝余孽,会被株连九族。
到了唐宋时期,虽然“县长”被踢出了官场,但一个新的职称正在崛起,并且威胁到了“县令”的存在。
这个官衔便是“知县”。
很多人认为‘知县’和“县令”没有区别,但真的没区别吗?
两者的不同
在唐代初期,县令权力还是比较大的,他们掌管着一县的所有事务,大到赋税军事,小到邻里官司。
这时候的县令,可谓是地方“小皇帝”,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皇帝吏部不过问,极少受人辖制。
如果在这段时期,和“县令大人”搞好关系,就能在该县里横行无阻,无人敢惹。
但是在安史之乱后,唐朝陷入战乱,朝政体系也变得混乱。
当时唐玄宗逃往了巴蜀之地,唐肃宗李亨刚刚登基,天下各郡县便落入藩王手中。
而这些授命于皇帝的县令,其地位也受到了严重冲击,无数县令遭到藩王的打压和贬黜。
而接任这一职位的就成了“权知县令”。
“权知”的意思是代为掌管,顾名思义,上面这个词就是代掌县令之职。
而这些权知县令全都是藩王的手下武将,即便有些县令不愿让位,第二天就是人头落地。
所以在唐朝末期,凡是落入藩王之手的区域,全部都是“权知县令”。
这样的制度,一直持续到五代十国时期。
到了宋朝,为了削弱武将的权力,于是将“权知县令”这一职称抹除,换成了“知县”。
并且只在军事要塞,或者京畿重地设立知县之位,和县令并存。
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期里,往往一个万户大县,就会有知县和县令两位官员。
县令负责无关痛痒的民政,比如农民的耕种、商贾的从商、学生的科举以及民间官司等繁琐日常。
而知县的权力更大一些,由皇帝或吏部、兵部直接任命,并且在遇到紧急战事时,可以越级上报,其实有点后世巡抚的意思。
这导致很多京畿重镇的县令,还不如偏远地区的小县令过得舒服,经常受人掣肘。
到了宋朝中后期,因为县令之职实在冗余。为了减少朝政支出,朝廷将“县令”一职彻底抹除,全部换成了知县。
到了明清时期,基本上没了“县令大人”这一称呼。
因此,在宋朝的某段时期,知县是比县令权力大的。
但是在县令被取消后,知县就是之前的县令,只是称谓不同。
既然知道了知县和县令的区别,若是回到古代,怎么做才能成为知县呢?
知县的任命
虽然北宋国力比较羸弱,又经常受到外敌的欺负,但这段时期的官场是非常不错的。
比起明清时期的流放千里和诛全族,北宋时期的官员是比较幸福的,也很少杀臣子。
比如苏轼,虽然数次遭到贬黜,只要没威胁到国家安危和皇帝的地位,就不会被杀。
而且官员的流放也没那么残酷,可以携家带口,也可以乘舟坐车。
同样,想在宋朝成为知县,渠道也是比较多的。
如果有才华,可以参加科举,这是官方渠道。
假如没什么才华,但做事周全,也可以先成为官场小吏,比如县丞、县主簿一类的小官,以后慢慢升。
只要你有能力,能做事,那就有机会成为知县。
在明清初期,也出现过一段这样的时期,因为朝廷缺人,有些秀才举人可以破格录取,考核机制也没那么严格。
如果错过这两段时期,那就要下点苦功夫了,因为明清两朝的中后期,朝廷对于知县的管控非常严格。
随着科举制度的完善,官员的任命趋于稳定,知县人选没那么紧缺后,想要成为知县,只能参加科举考试,任何举荐都没用。
并且参加科举最少也要通过会试,成为进士,才有机会成为知县。
同时,知县的选拔和考核也提升了好几个难度。
无论你学问多好,想成为知县,就要从偏远地区的“简缺知县”做起,然后三年考核一次。
如果考核不过关,就会被罢职。
只有考核优秀者,才有希望调往“要缺”之县。
不要认为考核非常简单,随便敷衍一下就可以蒙混过关。
除了试卷考核,向上要获得上司的认可,向下要取得民风民愿,各项政绩是否合格、是否出现过冤案、赋税收入是否正常……
知县作为一县的最高官员,手握百姓的生死大权,自然也要担负起百姓兴衰的大任。
所以做一名知县,也不是一件易事。
随着时代的发展,“知县”和“县令”已经成为过去,但是这些历史传承还是值得我们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