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口大队成功查处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11月23日16时许,港口交警大队在辖区执行勤务时接到支队指挥中心预警指令:一辆悬挂桂AA8**7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请大队执勤点注意拦截。接到指令后,大队即刻组织警力,依托布控系统,于当日在港口区龙山南路与东湾大道路口路段查获了嫌疑车辆和驾驶人韦某某。经现场对嫌疑车辆进行核查,这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真实号牌应为“桂AAC**7”,车辆驾驶人使用数字号牌磁贴将原号牌中的数字“C”变造成“8”。
12月4日,大队将该车驾驶人韦某某传唤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在事实证据面前,驾驶人韦某某对自己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韦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防城港公安交警提示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管理秩序,会使驾驶员上路行驶变得无所顾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着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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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黄任龙
编辑|林佳莉
校对|胡振纯
责编|罗 雯
审核|陈 宁
终审|黄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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