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梅州市纪委监委通报,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黄星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星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由其本人实际持有的房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及不动产权证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黄星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梅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星辉开除党籍处分;由梅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黄星辉,1975年11月生,福建龙岩人,曾任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建筑规划科科长、用地规划科科长,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通报,厅党组2024年7月9日研究决定:免去黄星辉的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职务。
来源:客都清风、粤说新语、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