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轰轰烈烈、沸沸扬扬的毛奇与李佩霞案终于有了定论。

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涉嫌受贿罪一案已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新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毛奇利用担任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挂职万年县委常委、副县长,万年县汪家乡党委书记),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万年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是指300万以上,当然一个亿也是特别巨大。

其判罚标准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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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不知道,毛奇会判多少年。

但可以知道的是,毛奇出来时,1982年生的他必然是白发苍苍,东山再起几乎不可能,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能做到褚时健那样。

其实,笔者希望是重判!以儆效尤,真正起到强大的威慑力。

有个关键问题是,毛奇于2014年12月任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挂职万年县委常委、副县长,万年县汪家乡党委书记),彼时就开始了腐败,但直到2024年7月才被调查。

他被调查还挺偶然,不是群众举报,也不是市纪委主动调查,典型的边腐边升,越来越位高权重,也越来越大胆放肆。

十年弹指一挥间,时至如今,原万年县委书记毛奇终于要锒铛入狱了,色字头上一把刀,他应该不会想到,自己会栽在一个女乡党委书记的头上。

2014年12月,毛奇离开市政府办公厅,时年32岁,而立之岁,房子、妻子、儿子都有了,可谓是年轻有为、踌躇满志。

只可惜,下到地方,手里掌握了一定的审批权,转眼间就换作另一副模样。就像是聊斋里的画皮,白天是美人如画,晚上则是化身饕餮,疯狂吸血攫取。台上一套背后一套,又一个表演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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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察机关的通报,毛奇的堕落之旅从挂职县委常委、副县长开始。

此前,或许他是个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或许他在领导秘书身边如鱼得水、八面玲珑,或许他抵住了很多诱惑,然而到了地方,到了基层,他变了,彻底变了。

不知道是池子污染了他,还是他把池子给搅浑了。总之,县域的官场,挺复杂的。

“自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他不仅捞钱,受贿,大搞权钱交易,还利用职务的影响力,将女下属玩弄于股掌之间。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相信李佩霞不是他玩弄的唯一女干部。

只是,权色交易没有完成或者说没有达到李佩霞所希望的,毕竟副县级的名额竞争太激烈,毛奇未能平衡好各方利益。

提拔副处级,对于他来说,是挺有难度的一件事。也许,他纯属只是为了白嫖,在江湖上混迟早要还的,最终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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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个问题,县纪委只执纪监察科级干部,对县级领导无可奈何,对县委书记更是只能俯首听命,而能够监督县处级干部的市纪委,却远在百里甚至几百里的另一座城市。

鞭长莫及、隔岸观火,大概就是这种状态吧。

县委书记又是省管干部,一个县里面,人财物等方方面面都是他说了算,权力覆盖到了整个县的各个角落,无孔不入,无往而不胜。如此一来,他是不是有恃无恐?会不会一手遮天?

此前,我们都还期望,李佩霞是个受到凌辱的弱女子或者反腐的女侠,甚至敢于拒绝权色交易的奇女子,只是,真相曝光后,原来,他们不过是一丘之貉。

官场难有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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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次次奉献了身体,一次次伸手拿钱,贪污受贿165万元。只是,10年乡镇一二把手,依旧没能“破处”,副县级对于她来说是如此的近,却又如此的遥不可及。

这对男女之间终究是闹崩了,原女乡党委书记贪污受贿被市纪委转交县纪委调查办理,于是,把柄就都在毛奇手里,毛奇要查处她,她献身了,但也没有换来平安,于是走投无路,怒而鱼死网破。

我们要感谢李佩霞,她与毛奇同归于尽,让组织揪出了一只贪腐的小老虎。

2024年11月,李佩霞的判决生效: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但是,法院认为,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因此得到了从轻处罚,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如果狱中表现良好,还有减刑机会,可能不到三年就出来了。

届时,1983年出生的她已经44岁,不老不小的年纪,容颜已老,岁月静好,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尴尬至极,也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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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有关消息:

今年7月26日消息,毛奇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11月3日消息,毛奇被双开。经查,毛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搞权权交易,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毛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毛奇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上饶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万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附毛奇履历:

1999.09–2003.07 湖南工业大学(原株洲工学院)学生

2003.12–2005.09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石狮乡人民政府干部

2005.09–2007.11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委办公室干部

2007.11–2009.03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2009.03–2011.08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

2011.08–2012.04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处处长

2012.04–2014.12 江西省上饶市委办公厅会议处处长

2014.12–2015.02 江西省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万年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挂职)

2015.02–2016.08 江西省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万年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挂职),汪家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08–2017.12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7.12–2020.01 共青团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党组书记(期间:2018.11–2019.10挂任住建部人事司调研员)

2020.01–2020.06 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党组书记

2020.06–2021.07 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2021.07–2024.07 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