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4江门马拉松赛期间
江门市范围内
“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2024江门马拉松赛举办期间我市社会治安管控,维护我市区域内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根据赛事安全保障需要,2024年12月15日0时起至2024年12月15日18时止,在本次赛事起点(五邑华侨广场)、欢乐跑终点(滨江体育中心体育场)、半马终点(江海区白水带体育公园)、全马终点(新会区人民会堂)一公里内以及赛道五百米内,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一切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五、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江门马拉松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2024江门马拉松赛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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