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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

犯罪案件

12月11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国家工作人员苏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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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8年,被告人苏某利用担任石门县发展集团党委委员、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石门县文化生态旅游精品路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共计89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分别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被告人苏某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

石门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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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石门县人民法院

▍综合编辑:艾尚石门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