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2日讯近期,邹平公安不断强化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自10月份以来,邹平市公安局共查处相关案件5起,行政拘留8人,收缴烟花爆竹309箱。

典型案例一

2024年11月7日,邹平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在工作发现刘某某从外地购进烟花爆竹,在其车库销售烟花爆竹14箱。目前,刘某某已被邹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并收缴全部烟花爆竹。

典型案例二

2024年11月25日,邹平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某村一民房内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经查,2024年11月份以来,宫某某、孙某以营利为目的分批次购进烟花爆竹161箱。

目前,此二人已被邹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并收缴全部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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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三

2024年12月4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后,又在其车库中查获白纸包鞭炮十箱,喷花九箱,加特林一箱,摔炮一箱。

目前,王某某已被邹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并收缴全部烟花爆竹。

典型案例四

2024年12月5日,刘某某在未获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接受他人雇佣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码头派出所巡逻民警抓获。

目前,刘某某已被邹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并收缴全部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