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于2013年8月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432亩,是按省级一类示范性高中标准规划建设的全封闭、寄宿制大型高级中学,现有班级146个,在校生7430余人,教师573人,工勤人员261名。建校初期,由于占地面积广阔、师生人数众多,学校在管理上遇到了不少困难和挑战,涉校矛盾纠纷较为复杂,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构成了威胁。通过实施“3344”涉校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模式,采取科学、系统的措施,有力防止涉校矛盾纠纷的发酵和升级,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确保校园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师生违法犯罪零发生、校园欺凌零发生的“三零”目标,为师生创造了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强化要素保障,“三防”工程排查安全隐患
学校投入超过五百万元用于建设“三防”工程。首先,强化“人防”设施。8名行政人员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度,组建了一支由42人组成的应急队伍(每个年级13人),以及一支由121人组成的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每班至少1人,部分班级2人)。此外,28人的保安队伍负责日常动态巡逻,排查安全隐患,并迅速处理各类纠纷。其次,提升“技防”设施。定期举行安全消防疏散演练,重点发展视频监控系统,拥有一个警务室和1620个监控摄像头,并启用了天眼系统和一键报警系统。最后,加强“物防”设施。在潜在危险区域安装了防护栏,并对硬件设施进行年度检查,及时更换和维修老化设备。同时,规范了警务室的设置,公安部门配置了警力,并全面配备了齐全的安防器械,以增强安全防护能力。
坚持分类施策,“三级”调解精准处置纠纷
构建三级调解体系,依据矛盾纠纷的复杂程度进行相应的调解安排。其中,“一级调解”由班级调解小组负责执行,“二级调解”由年级部调解小组承担,“三级调解”则由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导。对于轻微的矛盾纠纷,首先启动一级调解程序,由班级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调解小组,在年级部的协助下进行调解工作;若一级调解未能解决问题,或遇到较为严重的矛盾纠纷,则升级至二级调解,此时由年级部调解小组接手,并有政教处参与协助;若二级调解亦无法达成和解,或面对更为重大的矛盾纠纷,则进一步转入三级调解阶段,引导当事人向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通过分析、研判矛盾纠纷的复杂难易程度,进行分级分类处置,推进涉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学校处置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效率,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校,矛盾不上交”。
健全制度机制,“四抓四促”多元化解纠纷
一是抓机制建设,促预防调处制度化。出台《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关于涉校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实施方案》《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涉校矛盾纠纷事件应急预案》《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涉校矛盾纠纷处置工作规则》《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学生、教师申诉办法》《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涉校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差旅费补贴办法》等配套政策,为多元解纷提供制度支撑,全力保障学校人民调委会办公室建设和第三方调解员的必要支出,对第三方调解员参与调解的案件,纳入“以案定补”的范围。
二是抓社会力量,促预防调处力量多元化。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有部门领导、有退休老干部、有家长、有律师、有村(居)干部、有社会贤达等为第三方调解员,调解成员组成多元化。并且创立家校矛盾纠纷“关系人”制度,将学生家族中有威望人员发展为“关系人”,拉近了家校间的距离,必要时请他们参与调解。目前,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班(年级)、大事不出校、难事少上交”的涉校矛盾化解目标。
三是抓日常管理,促预防调处网格化。学校实行级部管理制度,每个级部配备德育主任和德育人员;班级组建学生安全信息员、家长代表调解小组;学校成立法治办,为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年级部负责学生日常事务,把信息采集分流处理;政教处直接参与年级部组织一般矛盾纠纷调解,调解成效显著;分管校长全面负责,组织纵横管理,实现校园“网”状治理,矛盾化解“格”中见效。
四是抓信息采集,促预防调处及时化。建立学生全方位信息档案,学校设置学生安全信息员,及时查报校园学生动态,行政值班人员、保安队伍加强动态管理,发现苗头及时处置,学校成立矛盾纠纷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汇集信息,落实预警措施,运用信息化形成全链条动态管控。学校自2013年成立至今,共调处涉校矛盾纠纷497件,从学校成立之初的215件逐年下降到2023年的1件,2024年截至目前为0件。学校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全面形成。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目前,学校已经荣获了60余项荣誉和表彰,其中包括“全国文明校园”“贵州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先进单位”以及“贵州省中小学涉校矛盾纠纷调解示范点”等。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学校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学校未来发展的激励和鞭策。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将继续秉承“因人树人”的办学理念,不断追求卓越,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而努力奋斗。(贵州省司法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