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福建省人社厅办公室发布

《关于做好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人员技师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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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了

参与答辩的对象

申报时间及所需材料等内容

答辩合格人员

予以确认技师岗位等级

颁发技师岗位等级证书

一、答辩对象

(一)2024年报考技师等级且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2023年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人员;

(三)往年通过技师各科目考试未参加答辩且仍保留答辩资格的人员。

二、提交材料

拟进入答辩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师资格简明表》一式二份,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以下简称“省工考中心”)网站下载,填写并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2)本工种高级工等级岗位任职期间技能业绩总结一篇(一式五份,字数不少于2000字,正文用宋体四号字打印),应保证材料内容属实,全文不得出现工作单位、姓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答辩资格

三、申报时间及相关程序

(一)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2月18日前报省工考中心。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所辖县(市、区)单位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和设区市工考机构审核盖章后,由各设区市工考机构于12月18日前集中上报省工考中心。

(二)省工考中心对拟进入答辩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答辩。

(三)答辩合格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确认2024年度技师岗位等级并颁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岗位等级证书。

四、答辩时间、地点及缴费事项

(一)答辩时间:2024年12月26日-29日;答辩地点及具体安排将在省工考中心网站公布。

(二)缴费方式:答辩人员通过“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获取20位缴款码缴费,具体操作见“2024年技师评审答辩缴费操作手册”(从省工考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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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福建发布

编辑 吴凤至 陈思佳

审核 张晨 谢雄

监制 吴凌 峰 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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