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公司的蛋糕也敢动?
云南,一男子见买卖烟叶有利润可赚,于是向其他村民收购了6000多公斤的初烤烟叶,囤积在县城,准备购买烤烟合同到烟叶站进行销售,谁曾想到,还没开始卖,就被烟草专卖局查获,并移送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网友:这6000多公斤会被没收吧?
向越泽(化名)是云南曲靖人,小学文化,农民,前些年因为种植烟叶和做一些买卖,挣了一点家底。
如果向越泽继续按照以前的模式做下去,或许可以越做越好,但向越泽没有,因为他发现了另一条挣钱的路。
向越泽发现,当地很多农民和烟叶站签订了烤烟合同后,会出现烤烟少了,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数量,或者是种植的烟草多了,超过了合同的规定。
而这两者之间,就是向越泽发现的挣钱门路。
7月初,向越泽开着他的面包车到村里买烟叶,大约五天时间,他一共买到了3吨左右烟叶,价格在八九万元。
之后,因向越泽到村里买烟叶之事,被人传出去了,该村一村民直接开着他的面包车,送了200多斤的烟叶到向越泽的住处。
向越泽清点之后,按照之前的价格,付给了该村民4000多元。除了这个村民之外,还有其他村民送了烟叶卖给向越泽,林林总总加起来又有一吨多。
向越泽购买烟叶的价格在13元1公斤到25元1公斤,烟叶越好,价格越高。
7月20日,向越泽又去另一个村子,这次收获很小,向越泽以800多元的价格,买到了45公斤烟叶……
证人王某出庭作证:
我家栽了7000多棵烟,但只有2.4亩烤烟合同,合同数量太少,烟叶太多。后来听说把拉烟到牛街卖,价格不错。我就用家里的轿车将我家的153公斤烟叶,拉到张家村,让张家村的朋友带我到牛街去卖。
买我烟叶的人叫向越泽,他出的价格虽然比烟叶站低一些,每公斤22元的价格,但把烟叶卖给他,多种的烟叶不至于扔掉,浪费。
除了烟叶,向越泽还要收购烤烟合同,没有烤烟合同,烟叶站是不会收向越泽的烟叶的。
8月24日,向越泽觉得仓库里的烟叶够多了,准备向村民收购烤烟合同,把仓库里的烟叶拉到烟叶站进行销售。
不料,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突然上门,将向越泽仓库里的6490公斤初烤烟叶查封,并将向越泽的违法行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侦办。
经鉴定,向越泽囤积的6490公斤烟叶均为有等级烟叶,价值为人民币30万余元。
一、不仅成品香烟是特许经营物品,烟叶也受到管制。
《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烟叶生产,就是烟叶的种植,这要怎么管理?
《烟草专卖法》说了,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烟叶收购合同应当约定烟叶种植面积、烟叶收购价格。
第十条规定,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除此之外,当地县城出具通知,禁止种烟农户自行上市交易烟叶或跨指定的收购站(点)交售烟叶,凡不按照合同到指定烟叶收购站(点)交售烟叶的,依照《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成品的香烟和烟草,都属于国家专卖、特许经营。
《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这一条说了两点,情节轻微的,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会没收烟草)。
前文说的情节严重,司法解释的规定:
1、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3、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的;
4、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3年内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向越泽囤积的6490公斤烟叶,价值30万余元,已经超过了前述第1条规定“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
法院意见:
向越泽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因向越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法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属于坦白,现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了向越泽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