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驾驶证因醉驾被吊销仍驾车上路?切勿一错再错!
众所周知
驾驶证一旦被注销、吊销或者被暂扣
在未重新获得驾照前
是不能开车上路的!
但是
有一些人明明被取消了驾驶资格
还偷偷开车上路
认为今天“宜出行”
不把安全和法律当回事
总以为“失驾”行为能侥幸逃脱
“任性”驾车上路
近期案例
12月3日下午,正在银百高速公路执勤的高速三大队民警接到公安大数据信息推送:一辆号牌为贵C***Z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目前正沿银百高速公路由瓮安至湄潭方向行驶。
下午16时55分,该辆贵C籍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在银百高速龙家停车区路段成功截获,当要求驾驶人郝某出示驾驶证时,郝某坦诚的表示:“驾驶证在2024年3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厦门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了”。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郝某与其堂哥一行由都匀市出发,准备前往正安县,在行至飞龙湖服务区时,其堂哥称身体较为疲惫,准备休息一会。在进入服务区后,侥幸心理作祟的郝某向其堂哥隐瞒了驾驶证被吊销的事实,主动提出驾驶车辆继续赶路,不想才驾车十余公里便被查获。
最后,遵义交警高速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九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郝某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什么是“失驾”?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被记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失驾”行为的危害
部分“失驾”人员由于心存侥幸,认为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偷偷开车上路行驶不会发生事故。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失驾”人员驾车路遇交警执勤,就会心虚,为了逃避交警检查,而发生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甚至冲卡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还将按照无证驾驶拒赔,这也给后续的经济赔偿带来了难度。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失驾”期间
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偷偷驾车上路行驶
交警对此类违法行为
始终“零容忍”
监制/葛 昊 审核/宋 熹
编辑/郑忠怡 校正/向 渊
来源/三中队
转自:遵义高速交警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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