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12月10,太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举办了2024年度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班开班式由副队长芦俊彦主持,全市十县(市区)执法队员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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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采取“理论解读+实战化训练”结合的方式,力求全体执法队员理论过硬,业务熟练。理论教学邀请到了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检疫科科长胡明明、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农检所副所长贠和平,分别对畜禽产地和屠宰检疫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强化农药管理知识,提升识假辩假能力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和讲解。通过运用专业知识和实用的业务技能,通过大量的以案说法,对于农业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现场答疑解惑,进一步提升执法素能和办案水平,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理论培训后徐增强副队长安排两节期间农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随着农畜产品消费旺季、农产品采摘季即将到来,加强对种植基地禁限用农药宣传力度,重点查看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等情况;针对养殖屠宰环节,重点检查生产记录、消毒制度、检疫证明、私屠乱宰行为等;在执法检查时按规定配套穿着统一配发的制式服装,做好检查记录,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有效保护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郭立民副队长安排近期工作,一是种子生产企业进入生产加工阶段,要加强对种子品种审定登记、产品标签、生产经营手续等环节的检查;二是根据根据2022年3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536号,决定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在开展执法检查时积极宣传,并要求农资经营者对照禁限用农药目录及时自查自纠,对现存的禁限用高毒农药,要求立即自行清理;三是加强农膜全过程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四是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实战化训练队员们走出教室,深入到刘家堡村,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参观了刘家堡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游王琼故里,听廉洁故事;通过陶艺、漆器、舞狮感受非遗文化的魅力;走进王保旺红色书画馆,观看其创作的毛泽东肖像和书法作品,重温毛泽东以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自强不息的革命精神,追溯红色文化记忆,传承红色革命精神。走进西红柿园区,副队长郭立民、芦俊彦、徐增强分别对其进行规范演示行政执法检查流程,详细讲解了检查事项、检查要点及易发多发问题、法律依据等内容,辅之以典型案例教方法、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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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执法能力培训提升班,改变了以往培训“重理论、轻现场”的问题,把理论知识贯穿于日常执法检查全过程。加强市农业执法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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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