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水平,创新监管模式,确保公共场所、饮用水从业人员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内蒙古自治区健康委员会决定运行“健康证明档案管理系统”。依托自治区、盟市两级“居民健康管理系统”平台,搭建“健康证明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承担健康证明办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体检机构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后台查阅数据,监督员现场查验真伪等功能。
根据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启用健康证明档案管理系统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系统近期运行情况,现将从业人员体检(电子健康证明)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电子健康证明通知
(一)自治区居民健康证明档案管理系统在2024年12月9日启用,过渡期到2025年2月4日截止,2025年2月4日后,体检医院不再发放纸质健康证明。每个办证人必须通过“健康呼伦贝尔公众号”手机预约录入信息方能进行体检。已发放的纸质健康证明使用到有效期失效,继续从业人员需重新体检、办理、使用电子健康证明。
(二)2024年12月9日市场监管及卫生监督等执法部门将启用执法现场人脸识别比对功能,数据可在云端比对,均与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关联,一证一码,一证一号。2025年2月4日后,执法部门遇到过渡期后新发放的纸质健康证明,均视作假证处理。
二、以下从业人员需要办理健康证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在根河市境内从事以下工作人员需要办理健康证,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生活饮用水的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旅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三)涉及行业包括:
1.餐饮业(含集体食堂、外卖配送)、食品加工业、副食店、商场、酒吧、水厂(含二次供水)、药厂、药店、幼儿园、化妆品生产等从业人员;
2.公共场所(含家政、网吧、住宿)接待员、技师(桑拿、足浴、按摩)等;
3.工厂员工、企事业单位文员、公司、物业管理人员等;
三、电子健康证预约流程
第二步:点击菜单栏“便民应用”——“健康证预约”
第三步:点击“个人预约”
第四步:选择所在地“根河市”
第五步:输入身份证号码
第六步:选择距自己较近的体检机构
第七步:选择体检时间
第八步:填入个人信息,选择下一步
第九步:输入工作单位信息,点击上传信息
第十步:上传证件照片
电子证件照采用的规格是国标GA461-2004技术要求,从手机本地相册或照相馆选择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上传。
相片基本要求:
1.近期(六个月以内)彩色相片;
2.相片背景色为均匀白色;
3.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
4.不得对人像特征(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一般性要求:
1.数字相片为jpg文件格式的压缩图像,压缩品质系数70(取值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在14~30K之间,该图像长宽规格为:441像素(高)×358像素(宽),分辨率350dpi,24位真彩色。
2.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207±14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21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照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
拍照要求:
申请人应保持坐姿端正,双肩水平,正视照相机;
申请人神态自然,眼睛自然睁开,头发不得遮挡眼睛,不得化浓妆;
申请人宜着深色有领服装,不得穿着制式服装;
申请人不得戴有色眼镜(疾病原因除外),不宜戴粗框眼镜,眼镜框不得遮挡眼睛,镜片无反光;
申请人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覆盖物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非永久性饰物不得遮挡脸部;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得有阴影、亮斑;背景色彩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第十一步:到院体检
第十二步: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以后,在“健康呼伦贝尔”公众号查询结果,下载电子证照,如需纸质版,自行打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