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乐哥!
霸王条款是指在合同或协议中,由一方单方面制定,明显不公平、不合理,且对另一方权利限制过度的条款。
霸王条款通常被隐藏或堂而皇之的写在格式合同里,甚至直接公布在营业场所。
比如在理发店充会员不给退费,去ktv设置最低消费,买房不签字不让验房,最被诟病的是买保险埋设的各种不赔理由,你交钱的时候说的天花乱坠,等你要理赔的时候推三堵四。
工程行业的霸王条款更是不少。
比如单价包干,不允许任何调整;
比如合同总价固定,不做任何调整;
比如垫资干到封顶等等等。。。
工程行业的霸王条款恐怕能排进全社会的前十名。
单单依靠施工单位、分包商来抗争显然是不可能的,深圳市交易服务中心做出了非常让人赞赏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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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对工程行业常见的4种霸王条款进行了限制,要求招标单位的格式合同不能出现这四条。
1.XX费包千,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2.人工、主要材料及机械使用的价格一律不予调差;
3.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调整或仅顺延工期,不予任何经济赔偿;
4.发包人原因造成项目资金不能按时支付的,承包人应筹措资金继续施工,且不得因此停工。
第四条尤其令人发指,不知道多少施工单位、分包老板就因为垫资垫资,直接垫死了。
因垫资导致资金链断裂可能是导致施工单位或者分包老板倒闭破产的最大因素,比例至少7成以上。
基建狂飙的时代过去了。工程行业不能再粗放式管理。
投标单位应该抵制住项目的诱惑,坚决拒绝霸王条款,监管部门也应该从制度角度考虑限制招标单位的霸王条款。
在凌冽的寒冬里,让行业保持一丝温暖。
你遇到过哪些霸王条款?欢迎评论区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