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正常居转户是7年,后3年的社保基数是有明确要求,但是前4年好像并没有提及,那么上海居转户前四年的社保基数和个税记录到底有没有要求?
首先可以明确一点:上海居转户政策只是明确了最后4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要求,也就是所谓的近4年累计36个月以及申报当月达到1.3倍/2倍,个税合理对应。
政策中没有提及前四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和个税的要求,是不是真的就不理不问了呢?大面积最低社保零税是否对居转户有影响呢?
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前几年中有一段时间是最低社保,比如:换工作期间,入职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但是税如实缴纳,次年提高了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通过的。
2、如果前四年都是最低社保,即便是最后三年满足了政策要求,被退的概率也是很大的。
3、更有甚者,前四年,最低社保,工资薪金做的很低甚至是0,对应的税单大面积零税,这种情况肯定是会被退回的。
存在最低社保并不是很可怕,可怕的长期都是最低社保,最可怕的就是最低社保加上大面积的零税单,这是赤裸裸的避税,人才中心不给你过也是情理之中,永远低估人才老师的智商,人家看一眼材料就能看透你的所有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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