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住房“以旧换新”

第三批项目出炉啦!

实施时间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

置换范围

置换房源

县平台公司自持的住房,包括第一、二批剩余房源及第三批新增20套优质房屋,价格按市场价格评估。

收购房源

旧房范围:盱城街道、太和街道、古桑街道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建设时间10年以上、25年以内(以开工时间起算,房屋现状较好的,可放宽到30年以内),选择交通便利、利用价值高的住房,状态为可正常交易(含带押过户)。

置换条件

置换房屋应具有独立不动产权证(不包括小产权房、商业、公寓、自建房等),置换时不存在抵押(银行按揭贷款抵押除外)、担保、查封、租赁等情形。

置换房屋与新购房屋买受主体一致,或者具有直系亲属关系。

置换房屋在收购前须结清物业服务费及水、电、燃气等所有费用,并完成保洁。

置换房屋不存在承重结构被破坏(产权人须签署《未破坏承重结构承诺书》)及其他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可以用一套商品住房置换一套新建商品住房,若具有产权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与自持商品房在同一小区内,可同步评估作价,原则上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房总价80%;若购房者在平台公司提供的同类型房屋中确实无法满足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房总价80%的条件时,也可准予置换,此种情况仅限于“别墅”换“别墅”、普通商品房换普通商品房。

置换流程

1.旧房价值由平台公司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采取报名申请审核制。换购客户至平台公司线下报名登记,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无查封、担保、抵押(银行按揭贷款抵押除外)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换购客户缴纳1万元认筹金,并签订换购意向协议。由县平台公司组织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旧房进行初步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若换购客户对于评估价值不认可,认筹金将全额无息退还;若换购客户对评估价值认可,并达成收购意向,则由平台公司与换购方在约定时间内签署《存量商品房置换协议书》,明确交易步骤及双方权责义务。房屋交接后,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存量商品房置换协议书》履行相关流程,完成相关过户手续和不动产登记,过户产生的契税由双方各自承担。

4.如在约定期限内未签订置换协议视为换购终止,认筹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签订《存量商品房置换协议书》后因换购人原因导致房屋交易无法进行,发生违约情况,平台公司有权扣除相应认筹金。

奖补政策

为鼓励群众积极参加房屋“以旧换新”,对在此过程中个人缴纳的契税等税种地方留存部分予以奖补,具体补贴时间、地点以县住建局另行通知为准。

新增房源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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