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

我在垃圾桶附近拾捡到了一麻袋旧鞋,

两天后,

我将这袋鞋子卖了30元,

却不想变成了偷鞋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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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袋鞋子引发的矛盾

小王是一名90后打工人,租住在某小区,因工作需要,需搬迁至另一小区,在搬家过程中遗失了14双鞋子。

老李以拾荒为生,家住小王对门,阴差阳错间在停车场拾取了一个麻袋,并将麻袋中的旧鞋当做无主垃圾出售。

双方因旧鞋的归属、价值和拾取旧鞋的行为性质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小王数次报警指责老李盗窃,老李也因警察多次上门在小区遭受非议。

调解员在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与原告进行了电话沟通。

原告在电话里向调解员陈述了案件的大概经过,同时多次表达对被告的怨言,称被告在原告调取监控后才承认自己拿走了原告遗失的鞋子,被告隐瞒欺骗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被告之间的邻里感情,并让原告对被告所言所行不再信任。

带着疑惑,调解员随后多次拨打被告的电话,但均未能接通,案件因此陷入停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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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门了解案件详情

在连续几天依然未能联系到被告的情况下,两名调解员决定实地走访,登门向被告了解详情,并尝试现场调解。然而根据被告身份信息地址到达现场后,被告家中却无人。

为推进案件调解,尽快查明案件事实,两名调解员决定向小区内的其他居民打听下案件相关情况。恰在此时,调解员遇到了小区内的保洁员。经过说明相关情况,保洁员告诉调解员,老李拾荒为生,每日早出晚归,平时家中无人,为人老实。小王与老李之间的事情,小区内居民大部分都知道,小王的14双鞋子被老李卖给了垃圾回收站,就卖了30元,但小王要求老李赔偿4919元,对于老李来说简直是天价赔偿,老李承担不起。

在调解员多方打听的时候,老李的家属老赵回来了,老赵向调解员详细说明了案件的经过,并诉说了自己与老李的委屈。

根据老赵所说,其已丧失劳动力,家庭经济全靠老李拾取垃圾为计。老李某日在地下车库垃圾桶附近发现了一个麻袋,后将麻袋拖回放在自己三轮车旁,打开麻袋发现是旧鞋,老李等待了2天,见无人来寻回才将鞋子卖掉,一共就卖了30元。但是没想到就因为这一麻袋的鞋子,被警方数次找上门,平静的家庭生活被打破,也成为了小区居民的饭后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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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固定案件事实

调解员在耐心听取双方的诉请与陈述后,迅速整理出该起纠纷的争议焦点为:已丢失的鞋子的价值如何认定;老李与小王对于鞋子的损失是否具有过错以及责任如何划分。

针对上述争议焦点,调解员再次前往丢失鞋子的地下车库,进行实地调查。

在车库调查过程中,调解员向社区居民确定了丢失鞋子的具体地点,发现在丢失鞋子地点的对面2米处有一个醒目的绿色大垃圾桶,而老李的拾取垃圾的工具三轮车正停靠在垃圾桶旁。

结合原被告双方陈述、监控视频资料以及居民陈述,调解员对案件基本事实进行了确认:2024年10月31日,小王在搬家过程中将装有14双旧鞋的麻袋放置在了地下车库的墙角根,后在搬家过程中遗漏了该袋鞋子。同日,老李发现该麻袋,因麻袋距离垃圾桶较近,误以为是别人丢弃的垃圾,遂将该麻袋拖至三轮车旁。后老李发现是麻袋装的是旧鞋。老李并没有第一时间处理该旧鞋,而是等待了2天见无人找寻才将旧鞋作为垃圾处置,共卖了30元。第3天,小王回来寻找旧鞋,并在寻找过程中碰到了老李。因未能找到丢失的物品,小王随后前往调取小区车库监控,通过监控才发现装有遗失鞋子的麻袋被老李拖到其三轮车旁。此时,距离小王丢失鞋子已过了5天,鞋子已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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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定方案化纠纷

综合案件原被告双方过错程度、被告履行能力、原告主张的旧鞋价值,结合双方争议焦点,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面积极安慰小王的情绪,另一面耐心向老李释法析理,经过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老李支付500元给小王,双方案结事了。

至此,小王不必再奔波于公安与法院之间,安心地工作生活。老李一家也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双方生活均回到了正常轨迹。

为防止该类纠纷的发生,在此建议,老年人等社会公众要提高法律意识,对于疑似遗失物等来源不明的财物处置应当谨慎,以防为自己和他人带来意料之外的法律风险。同时,物品所有人也应加强对自身财物的管理,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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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薛 宇

校核 |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