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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繁琐的理赔流程,尤其是当事故双方对赔偿责任及金额存在分歧时。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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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苏某驾驶的轿车与董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董某驾驶的车辆前部受损,苏某的车辆也有一定程度的损伤。事故发生后,董某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产生了一笔高额的修理费。然而,苏某认为董某的修理费过高,只愿意支付部分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董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苏某支付全部修理费。

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翻阅案卷,研析案情并邀请汽车修理专家对受损车辆的维修费用进行评估,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开庭前,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及责任承担主体,希望他们能秉持平和的态度调解处理纠纷,但此时原、被告对立情绪严重。

原告认为此次事故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严重。被告则认为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应当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且事故发生后,他已给原告支付了医疗费,原告主张的费用属于漫天要价。面对双方的激烈冲突,承办法官一方面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并劝说其冷静思考,另一方面,做原告的劝解工作,希望他能理性对待此案,漫天要价无益于纠纷化解,同时向被告释法析理,告知其原告主张损失的法律依据。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随着交通事故的不断增加,及时高效的事故处理对于维护社会交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也展示了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来源丨民事审判庭 史雅君

编辑丨董 悦

审核丨刘 杰

复审丨逯瑞杰

终审丨王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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