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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府发〔2024〕6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区建设纲要》,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闯新路、进前列”目标任务,以“三个四”工作任务为抓手,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扎实推进“六个工程”,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增强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着力培育壮大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新篇章提供质量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创建品牌内生动力,以产品、工程、服务创新满足市场需求。

(二)坚持标准引领。建立健全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供给能力和水平,推动主要标准由跟随者向创新者、领跑者转变,保障质量安全,推动质量提升,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坚持质量为本。始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发展的价值取向和判断标准,大力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立足优质发展、质量为本,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树立以追求卓越为目标的质量文化。

(四)坚持改革创新。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健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坚持补齐短板、跟踪发展、超前布局,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创新机制、数字赋能,提升科学技术的质量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产业质量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体系加速转型。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品牌建设取得进展,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增长7%,达到5.6万件以上,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实体服务窗口增长100%,达到10个。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增长5%,达到100项,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显现。

到2026年,全市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以四个特色优势产业为主线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规模以上工业非煤产业总产值不断提升。产业质量综合竞争力和区域质量协同能力不断提升,品牌培育体系不断完善,地理标志商标增长10%,达到11个,拥有国家级/自治区级质量检测中心达到2个以上,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完备,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

到2027年,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高质量供给与高水平需求良性互动的统一大市场基本形成,全社会质量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完善。在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中作出表率。全市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5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始终保持98%以上,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始终保持100%,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全区领先水平,质量总体水平稳居全区第一梯队。

到“十五五”末,质量强市建设迈向新台阶,发展水平、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质量创新成果巩固拓展,标准创新能力、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比较优势和新局面,质量强市建设达到全国地级市领先水平。

四、落实举措

聚焦发展目标,立足工作实际,提出开展经济质量效益提升行动等8大行动,明确28条工作举措,分年度细化成231个具体任务,确保工作落实。

(一)开展经济质量效益提升行动

1.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全力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强化重点领域科技项目支持,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申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内蒙古实验室建设,打造全国现代煤化工、新能源创新技术策源地。吸引优势地区创新资源在鄂尔多斯生根,推动质量创新成果高效率就地转化。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围绕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等环节开展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强化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构建世界一流的综合能源生产基地、发挥质量标准引领作用,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动《低碳产业园区建设导则》国家标准发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生态治理国家典范。提质增效做好河湖长制工作,全力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推进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鼓励参与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绿色供应链体系。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提质增效,加强矿区、园区和棋盘井、蒙西等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建燃煤火电机组“三同时”执行超低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满足超低排放标准。设立固废治理基金,建设“无废城市”,积极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倡导绿色低碳社会风尚,探索建立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推广绿色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财政局)

3.强化质量发展惠民共享。开展质量惠民行动,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放心消费行动”,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新兴消费,全力打造全国放心消费环境高地。夯实“能消费”基础、完善“敢消费”保障、打造“愿消费”场景,支持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提升,以产业升级推动消费升级扩容。深入实施“暖商保”项目,提高保险保障的覆盖面和精准性,强化创业保障支持,激发创业活力。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建立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建立健全与社会信用主体状况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监管信息报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鄂尔多斯金融监管分局)

(二)开展重点产业和区域质量创新引领行动

1.提升支柱产业质量水平。大力构筑四个特色优势产业,集中要素资源推动能源、现代煤化工、新能源和羊绒四个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集成攻关、协同运用,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高水平创造。鼓励质量创新,推进质量强链,引导产业链企业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促进产业创新能力和质量竞争力协同发展,提升全产业链质量水平。推行“一链一策”,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更多企业争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运用新技术、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推动焦化、冶金、建材、陶瓷、绒纺、氯碱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工艺升级、产品升级、链条升级,打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传统产业“升级版”。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发展现代金融、旅游康养、文化娱乐、平台经济等新模式,以质量推动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推进旅游业态扩容升级。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服务质量改进升级,优化服务业市场环境,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

2.夯实产业发展质量基础。开展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分行业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提高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质量水平。优化对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推进生产工艺、质量管理、数字智能、网络技术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工厂建设。将数字技术融入研发设计、物流供应、生产制造、消费服务等环节,促进产业线上线下循环。充分发挥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效能,助力实现“提质增效”“换道超车”。高质量建设鄂尔多斯实验室,推动煤基新材料实验室、工业互联创新实验室做大做强。引导重点实验室在学科目标上更加聚焦原始创新,在服务地方发展上转向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引导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管理方面,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会诊”行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能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强化产业集群质量发展。聚焦关键领域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快构筑多能互补、多业并进、多点支撑、多元发展的产业集群新格局。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建立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医药健康、军民融合等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品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强化产业引导,加大惠企力度,实施工业技术改造,推动焦化、氯碱、钢铁、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链向中下游延伸、产品向中高端迈进。推动新能源产业“风光氢储车”产业链发展,打造国际领先的氢化工基地。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大力推行产业数字化建设,引进一批互联网企业、重点数字产业链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能源局)

4.提升区域质量发展聚合力。以“三个四”工作任务为抓手,引入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推动城市战略创新、理念创新、模式创新,建立现代质量政策体系,创新质量治理机制,深入推进质量强企、质量强链、质量强县建设,将质量元素融入经济发展“主战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优势产业向园区集中、资源要素向产业链集聚,走高端化、特色化、品牌化、智慧化园区发展之路。加速构筑国家煤制油气战略基地。推动中欧班列增列提效,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外贸出口产业集群。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推动风电光伏、锂电池、石墨电极、氢储装备等产业化应用项目建设,支持新能源领域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着力构筑羊绒产业,加快构建“一基地三中心”产业格局,不断提升羊绒产业的整体影响力、品牌竞争力和国际话语权。推进与俄罗斯、蒙古国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质量领域的对接合作。积极融入呼包鄂榆城市群,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谋划实施一批标志性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与发达地区共建产业园区,与周边地区共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园区或合作联盟,进一步彰显区域比较优势。(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

(三)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1.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畜产品。推动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一产重塑行动,大力实施二产带动一产,工业反哺农业,推动农村牧区产业向宽领域、深层次、多业态拓展,因地制宜建设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带和农牧业产业集群。积极引领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增加绿色优质农畜产品供给,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培育认证力度,推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发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优质高效转型。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大力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提升农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效率。加快农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畅通鲜活农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全面加强粮食收储、流通能力建设,构建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安全供应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持续加大全过程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可量化的舆情机制,落实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推进暖城阳光餐饮、食品加工园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工程建设。全市在产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达100%。加强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支持药品研发创新,加大生物药、现代中药(蒙药)研发力度,推动药品关键技术质量标准升级,建立健全中医药(蒙医药)标准体系。对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进行抽检,强化对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和纳入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的监督检查,特殊药品年度检查覆盖率持续保持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牧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为契机,针对煤化工、焦化、氯碱化工、冶金、建材、羊绒等主导产业,聚焦产业升级和附加值提升,推动设备更新、质量提升、技术升级。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大力实施工业企业技改,支持企业加快智能化技术改造。积极申请进行中国首台(套)检测评定,促进重大技术装备质量提升,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提高机械、电子等产品及其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水平。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重大装备研发、制造、配套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

4.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促进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持续推进“暖城乐购”行动。持续开展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动消费品质量标准升级,开展消费品高端品质认证。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儿童口罩、玩具、服装和学生文具等重点产品,强化对“三无”等标识不规范行为整治以及校园周边及产业集聚区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注重高端消费品研发设计,支持纺织品、快速消费品、文创产品生产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快消费品迭代创新。提升毛纺产业链制造水平,应用数字设计工具,发展人体工学设计,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围绕健康、医疗、养老、育幼、家居等民生需求,发展“互联网+消费品”模式,丰富消费品供给品类。全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积极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升级、循环再造、标准引领“四大行动”。推动汽车消费扩增、家电以旧换新、家居消费升级,培育发展银发经济。支持消费品生产企业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推进消费品内外贸易“同线同标同质”。强化消费品质量监管,加大重要消费品监督抽查力度,定期发布不合格名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鄂尔多斯海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攀登行动

1.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落实。突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压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追溯追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制度,大力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持续加强重大工程建设和运行质量管理,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升级。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推动建立工程参建各方责任明晰的质量保证体系,构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全程监管联动模式,建立工程质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招标评审范围,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实施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严厉打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工程质量缺陷投诉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水利局)

2.提高建筑材料质量。严格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倡导建筑材料行业绿色低碳安全发展。健全绿色建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引导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采用低碳环保技术建设绿色农房。持续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给予资金补助。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加快防腐、节能、防水、保温、环保、固碳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鼓励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以及木制建材产品。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完善材料监督抽检制度。加大对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混凝土、外墙保温材料、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等重点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实施缺陷建材响应处理和质量追溯。(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3.打造优质精品工程。积极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加快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地区、试点项目落地。积极争创鲁班奖、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李春奖、草原杯等荣誉,推动建设高品质星级建筑。培育一批优质建筑企业、设计企业。推动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新开工的高速和一级公路加大“品质工程”推进力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开展服务品质升级行动

1.推动公共服务质效提升。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以质量创新促进服务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推动政务服务联动审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打响“蒙速办·鄂能办”政务服务品牌。持续增强教育、文化、就业、养老服务、基本医疗、知识产权等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推进养老机构达标创优,深入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做好老年人防诈骗宣传工作,持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积极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进一批以黄河、草原、红色文化、工业文明等为主题的特色文旅项目,推动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力度,构建线上线下阅读、数字化展示等服务体系,推广公共图书馆总分馆“马兰模式”,有序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各类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提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打造高品质生活服务。以高品质需求牵引高质量供给,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推动专业服务质量认证,加强生活服务质量监管,强化服务业重点行业质量监测评价结果应用,保障人民群众享受高品质服务。积极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发布本市服务质量监测结果,发挥监测结果的“晴雨表”“测量仪”“指示器”作用。推动实施“老字号+互联网”工程。支持建立新型消费体验中心,推动大众餐饮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专业化发展,实施旅游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全面推进“跟着赛事去旅行”。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深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健全日间照料、物业维修、特色家政等社区综合服务网络,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在社区中广泛开展科学健身服务指导。(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

3.促进生产服务专业化发展。加快农业生产服务一体化发展,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提升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科技服务水平。围绕产业链布局服务业链,着力引进培育研发设计、信息软件、运维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建设一批大数据、互联网应用、现代供应链管理等先导型服务业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新能源数字陆港智慧物流基地,全面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大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推进冷链物流发展和交通强国特色冷链物流试点建设。完善民航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航空服务提质升级。推进节能环保服务专业化发展。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大煤炭能源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提高商务服务与信息服务能力,充分利用数据资源,推动“云”服务,为中小微企业赋能。开展金融“贷”动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项目储备,不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效能,加强线上融资平台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金融监管分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开展企业质量创新和品牌制胜行动

1.提升企业质量创新能力。聚焦四个特色优势产业,着眼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整体提升,围绕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的转型升级,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整合创新资源,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建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新产品开发和质量技术创新,改进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扩大新材料应用范围,加快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种更新换代。鼓励企业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工具和质量工程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引导企业实施更高标准、提供更好服务、自愿做出承诺。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测量测试方法等关键技术攻关,配合自治区做好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推动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品牌建设。开展质量标杆活动,提高各类经营主体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能力,推动质量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标准项目按规定给予奖励,实现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企业质量安全、质量发展、质量创新和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加快质量管理成熟度跃升。确定一批“百企千户万家”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集中力量开展帮扶,实现引领带动。实施数字化质量管理赋能,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推动更多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参加质量标杆经验交流等活动。在更多领域设立企业首席质量官、标准总监、标准化专员等,带动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能力提升。积极培育各类组织申报中国质量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自治区专利奖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提升鄂尔多斯品牌影响力。培育发展更多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强的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构建品牌梯度培育体系,建立“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发展矩阵,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开展百年品牌企业培育,积极推广“暖城鄂尔多斯”城市品牌形象,在主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持续推进“1+9+N”品牌体系建设,提升鄂尔多斯品牌影响力。布局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老字号原址保护。打造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本土品牌,推动更多优质农畜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实施区域商标推进工程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大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培育、申报、运用和保护等工作。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引导企业贯彻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标准。围绕“奶罐、肉库、粮仓、绒都”等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以“蒙”字标为支撑,叫响“暖城多味”,构建并完善鄂尔多斯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探索构建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保护和司法维权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牧局、市公安局)

(七)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行动

1.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机制。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验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有效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质量。推进计量校准、测试、验证等技术服务市场化运作,加强公益性机构功能性定位、专业化建设,推进经营性机构集约化运营、产业化发展。创新推进“标准化+全域”赋能新模式,鼓励各领域龙头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增加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全面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强化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供给,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相关认证研究和能力建设。规范民生计量领域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按要求做好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规范从业行为。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

2.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加大质量强市推进力度,不断突破制约产业链发展的质量瓶颈,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在产业集聚区、重点园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有效发挥其支持产业发展的质量技术研究功能。加大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无形资产投资,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改造。突出标准对产业链现代化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探索把我市荒漠化治理经验转化为标准,做好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工作。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在食品、药品、煤炭、纺织、校准等领域部分项目及参数取得CNAS认可,推进国家羊绒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林业和草原局)

3.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聚焦产业链供应链重大质量瓶颈问题,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加快市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暖城e检通”平台建设,形成以线上“两个平台”为基础,线下“N个实体服务窗口”为支撑的“2+N”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体系。推动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为产业园区、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服务站点县区全覆盖。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要素集成融合,通过市场化机制和信息化手段,推进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聚焦重点产业共性的计量、标准和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需求,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撑能力,加强与区内外专业技术机构合作,通过引入技术机构、设立服务分站等方式,强化质量支撑能力。高质量建设、高水平运行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鄂尔多斯分中心,助力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结构优化、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

(八)开展质量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健全质量政策制度。完善质量执法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动各类组织、个人争创中国质量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质量改进、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活动的信贷投放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在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优化数字化监管平台,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提升质量监管效能。通过智能化监管与实地巡查检查指导等有机结合,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差异化监管,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对工业产品实施分类差异化管理,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金融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以及可能存在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的工业品实施重点监管。依托自治区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伤害信息采集,及时报送产品伤害监测数据,实时监测产品安全状况,依法提出干预措施。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

3.加强质量信用建设。持续夯实信用根基,深化信用治理,创新信用应用,推广信用合规建设,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完善守信激励措施,开展信用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健全质量信用信息库,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银行信贷等方面的应用。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夯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管理信息的数据基础,引导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尔多斯金融监管分局)

4.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质量治理模式。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联合会作用,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加强绿色健康安全消费宣传,引导消费者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集中开展社会化质量宣传、质量帮扶和各领域质量专项执法,提升全民知晓度和覆盖面,厚植质量文化,增强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围绕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合作,积极开展质量工作交流与借鉴,深化质量合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融媒体中心)

5.夯实质量发展人才基础。充分释放人才驱动效能,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的质量人才。加强质量相关领域顶尖人才和高层次紧缺人才招引,依托人才科创服务平台提供优质服务。统筹推进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执法专业人才并建立综合执法人才库,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检验检测、评估审查、检查核查、质量技术等重点专业领域,培养引进一批“高精尖缺”质量人才,培育一批“暖城工匠”。加快推进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质量强市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市战略要求,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级本部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质量政策引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有序推进工作落地。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部门应加大在质量基础设施、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按规定设立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建立质量督查机制,适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和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导向作用,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鄂尔多斯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年度任务分解表.xls

内容来源:悦享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