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朱成兴/文图
“跑分”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通过自建平台,招揽成员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为其分流和洗白赃款的行为。有这样一个替人“跑分”的团伙,看到上线挣钱容易,便萌生“黑吃黑”的想法,将“跑分”所转赃款据为己有,且不认为自己是犯罪。
近期,内乡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一起涉案金额31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案件,面对人员复杂、案情交叉、隐蔽性强、社会影响大的特点,注重引导侦查、准确定性,追诉追漏,实施多方位、全链条打击,最终使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追罪加刑。
主动对接 谋划“黑钱”
2024年1月10日,内乡县公安机关以陈江禾等4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内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官审阅卷宗,一宗“跑分”电信诈骗犯罪窝案浮出水面。
陈江禾,山东省日照人,初中毕业,先后在郑州、广州、长沙等地流窜,有过多次犯罪记录。2023年1月初,经陈江禾主动对接联系,其伙同好友陈玉清、李飞、赵永4人来到山东烟台市一电信诈骗转账窝点。陈江禾担任组长,入伙负责供卡、转账、提现。仅一个多月,陈江禾四人就为“窝点”非法转移电诈资金300万余元,获取提成3万余元。
“上家用我们提供的银行卡赚钱,他们却拿大头!”陈某心有不甘,和陈玉清等合计。“我们可以想办法黑他们骗来的钱,谅他们也不敢报警,咱们也不违法。”四人一拍即合。
金蝉脱壳 窃款潜逃
2023年3月一天,窝点收到了一笔“大单”,仅分给本组陈玉清、李飞名下银行卡内就有47万余元资金尚未转移,决定“黑”了这笔巨款。
当晚,陈江禾和赵永以“请人吃饭”为由提前离开窝点,报警称自己朋友被人非法拘禁,请求警方解救。
警方很快在该窝点找到了陈玉清、李飞。二人谎称因开门店急需用钱,找该窝点的负责人“强哥”帮忙办理贷款业务时,身份证、银行卡被扣押。因现场并没发现其他违法情况,民警责令“强哥”归还两人身份证、银行卡,遂将陈玉清二人带离。待两人安全脱离其监管,“强哥”等人方才醒悟,明白被人“黑”了,立即转移了窝点。
当夜,陈江禾、赵永与陈玉清、李飞会合,迅速通过手机网银转账分流,通过 ATM机取现,并返回山东日照。次日中午,陈江禾4人又采取挂失补卡的方式,将陈玉清、李飞两个银行账户内共计47.37万元钱款分散取出,陈玉清、李飞、赵永分别分得赃款7万、8万、1万,剩余31.1万元陈江禾据为己有。
2023年2月,内乡县公安局在接到辖区一谢姓居民被电诈78万元的报警后,经侦查及时锁定了该团伙。5月底,在烟台警方协作下,将该窝点捣毁。警方又顺藤摸瓜,抓获了陈江禾、陈玉清、李飞、赵永4人。
厘清罪证,罪当其罚
2023年12月21日,内乡县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陈江禾等4人移送内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李玉军、王保才阅卷后认为:陈江禾、陈玉清、李飞、赵永等4人在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中,积极主动为其上线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从中赚取差价、收取提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利用隐蔽手段将团伙非法所得据为己有,还构成盗窃罪。遂将案卷退回,引导公安机关围绕上述三个罪名收集线索、固定证据,充实案件定性,实施全链条打击。
2024年4月25日,内乡县检察院对陈江禾、陈玉清、李飞、赵永等四人提起公诉。
针对“陈江禾认为自己是胁迫犯罪具有从轻情节”的辩护,办案检察官认为:“陈江禾始终是4人犯罪团伙主谋。在实施盗窃转移资金中,嫌疑人供述与侦查机关调取的涉案银行卡明细、资金流、ATM机取款监控截图等证据相互印证。在明知对方是网络信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陈江禾等人积极主动按照其上线人员指使,收卡、办卡、供卡、转账、去工作室进行人脸识别、去ATM机提现等,为犯罪分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提供全链条服务。”
“关于‘黑吃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他人盗窃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也认定为盗窃罪。嫌疑人实施盗窃行为的时候,处于赃款状态的钱款,最终要归于国有或者是返还原主,不能再遭非法占有。本案中,几个卡主将银行卡、身份证控制权转给了工作室后,又利用报假警、挂失、重新办卡的方式取款占用了这笔钱,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在该院检委会上,李玉军陈述了这个罪名的定性。
在量刑建议上,办案检察官认为陈江禾是整个犯罪团伙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分别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盗窃罪,系主犯、累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从重处罚。陈玉清、李飞、赵永等三人不再是帮信犯罪,而是构成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
2024年7月,法院分别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分别判处陈江禾、陈玉清、李飞、赵勇4名犯罪嫌疑人十二年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等刑期,并处罚金11.5万至1万元不等。4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24年11月28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次审理,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编审:钟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