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意见规定,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包括:
➤ 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
➤ 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另外一种辅证。
辅证类型包括:记录家庭暴力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家庭暴力相关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亲友、邻居等证人的证言,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加害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伤情鉴定意见,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的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记录等8类证据。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事实已经查证属实、情节较轻且具有因实施家庭暴力曾被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等多种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情节显著轻微或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且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等。
据了解,2023年,根据反家庭暴力法有关规定,全国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9.8万份。
(图源百度)
01
父母教育孩子算不算家暴?
《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主任缪渭川说,家暴行为不局限于夫妻之间,也包括了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
父母教育孩子,算不算家暴呢?
记者了解到,在警方接到的一些警情中,有孩子报警说自己遭遇了家暴,民警上门后,了解到是孩子没做作业,被爸爸打了一顿。一般,民警调查情况后,如果没有发现虐待行为,“如果家长教育子女行为过激了,我们也会指出家长这么做不对,但这不属于家暴。”一位派出所民警说。
缪渭川律师说,家暴是一种违法行为,但不是一种具体的罪名,家暴行为情节严重会涉嫌到的刑事犯罪有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死罪。
02
男朋友打女朋友算不算家暴?
男女朋友之间,男朋友打女朋友属于家暴吗?
“不属于家暴定义范畴,男女朋友和家庭成员关系不一样,家暴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违法行为。”缪渭川律师说,但如造成伤害,比如伤势构成轻伤以上,也是触犯《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等。如果是长期同居关系,一方长期被打,施暴方还可能涉嫌虐待罪。
03
夫妻对打算不算家暴?
一位妻子报警说自己被丈夫家暴,陈飞赶到现场,丈夫脸上有不少抓痕,妻子左眼角肿起。
两人被带到派出所,妻子说丈夫打她,丈夫说自己被妻子打了,双方各执一词。但家里也没装监控,从双方各自伤势看,双方发生了互殴,不是单方的家暴事件。
经过询问,陈飞了解了事情原委,丈夫出轨了,被妻子发现,丈夫答应了断,但妻子咽不下这口气,总觉得丈夫还藕断丝连,双方发生了争执,打了起来。妻子呢,因为儿子女儿都有工作了,她也不想离婚。
当着妻子的面,陈飞给丈夫开具了告诫书,还对丈夫做了训诫,让他要珍惜家庭。丈夫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打人,但他也说到,妻子曾拿刀要砍自己。
“家暴如果处理不好,就很容易变成刑事案件。”陈飞加了夫妻俩微信,第二天,陈飞分别联系两人做好后续跟进,“家暴就像人生病,是这个家庭生病了发出的一个信号,要治好,不是一次告诫就可以的,一定要持续关注,一直到没有反复发生、复发,才算是治好了。”
告诫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升级,为防止“行转刑”案件发生,起到缓冲作用,但需要多部门后续跟进、监督。
04
冷暴力是不是家暴?
根据《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定,“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冷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这是我国在法律层面对“冷暴力”首次且唯一的法律规定。
缪渭川律师说,冷暴力本身,可能无法直接作为报警的理由,如果遇到冷暴力,有这些维权方式:如果冷暴力行为升级或伴随其他形式的暴力,如身体伤害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或者导致受害人精神或身体上受到实质性伤害,那么受害人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其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这些单位有义务给予帮助和处理。
05
遭遇家暴时,请这样做
家庭暴力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可以有意识地留存、收集下述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向人民法院提交。
一、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
8.受害人的陈述
二、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06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含哪些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07
身边人遭受家庭暴力,我们该怎么做?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都有权劝阻。如果是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35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前述组织或个人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生活中,被家暴的一方,总是因为子女、老人等原因而忍气吞声,这其实愈发助长了施害者的气焰,自己也无法拔出泥潭。另一方面,“这是家务事”的观念,也阻碍着反家暴工作。对家暴,决不能和稀泥。
家暴不是“家务事”
别看它带个“家”字就不当回事
暴力披上“家”的外衣仍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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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家暴
请拒绝沉默、保留证据
勇敢地用法律保护自己
向一切家庭暴力说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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