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交警部门查处的驾驶员

通常会痛定思痛认真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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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法律红线

上个月,东营广饶交警就查获了一名

多次酒驾的驾驶员

简要案情

2024年11月10日21时55分许,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E5***G的小型汽车沿东营市广饶县兵圣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广饶县人民医院东门附近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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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呼气检测,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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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no no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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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事不过三

然而,这位大哥与交警“缘分不浅”

第一次

于2016年3月21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获,给予王某某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的处罚。

(2021年8月19日再次考取驾驶证)

第二次

于2024年4月9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给予王某某行政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6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第三次

此次是王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

莫把酒驾当儿戏

酒后驾车面临的成本和代价

你真的承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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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

为生命砍价

席间贪杯,路上添“悲”

上有老下有小,莫拿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