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各市公积金提取代办咨询v/250174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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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积金提取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申请提交:申请人需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贵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则需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 资料审核:区、县管理部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资料齐全且无误,管理部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果有疑问,管理部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有效证明资料。
- 资金发放:如果申请通过审核,提取资金会在受理后的相应时间内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转入;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转入。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内(最长为一年),每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会在当月月末前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 补充提取:如果在提取转账发起时,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系统会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如果补充提取后余额仍然不足,系统会再次尝试补充提取。如果多次补充后余额仍不足,提取转账将终止,申请人需重新向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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