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阿克苏两级法院深耕厚植“枫桥经验”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曹春华 宋玉姣
近年来,新疆阿克苏地区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积极联动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通过“诉前调解+巡回审理”“诉前调解+现场勘查”模式多元解纷。
“现在开庭!”10月9日,随着法槌落下,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温宿县克孜勒镇其曼村村民委员会大院公开审理。
古某与艾某均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双方因驾驶不慎同向相撞,导致艾某受伤住院。经交警大队认定,古某负主要责任,艾某负次要责任。因双方未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艾某诉至温宿县人民法院克孜勒镇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与村民委员会干部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村委会干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优势,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疏导。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4团永宁镇与阿克苏地区乌什县英阿瓦提乡毗邻,第一师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永宁镇人民法庭与乌什县人民法院英阿瓦提人民法庭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枫桥式兵地融合人民法庭”试点工作,让“枫桥经验”持续在南疆基层人民法庭开花结果。
“感谢法官,没出门没花钱我的事就解决了。”调解结束后,原告艾某高兴地说。
艾某与杨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由艾某将位于乌什县英阿瓦提乡65亩土地租赁给杨某,双方明确约定租期和租金。合同签订后,杨某向艾某支付3万元定金。艾某认为杨某种植的玉米有损土地质量,需改种小麦,遭杨某拒绝。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艾某将土地收回,并向杨某催收剩余土地承包费1.2万元,杨某拒绝支付,艾某诉至兵地融合法庭。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是不同管辖地村民,英阿瓦提人民法庭庭长艾合买提江·依不拉音与兵团联合承办法官考虑到为当事人减轻诉讼成本,决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一次性给付剩余承包费。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聚焦辖区群众司法需求,主动靠前提供“点对点”“订单式”司法服务,采取送法进乡村、进学校、进田间地头等方式,帮助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同时,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还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作用,挑选高发、典型以及群众感兴趣的案例,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40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2.5万余册,开展巡回审判活动300余次。(潘从武 曹春华 宋玉姣)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