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民王某在整理父亲的遗产的时候,相关部门告诉他:你还有三个兄弟姐妹在世,也就是你离世父亲在外的私生子女!
还没等王某从震惊中缓过来呢,工作人员又给了他当头一棒,他父亲的遗产无法直接过户到他的名下,因为那三个私生子女也是合法继承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这意味着,无论感情上的远近亲疏,这三名私生子女都被视为王某父亲的合法继承人。
尽管很多人都对私生子女的身份所不齿,甚至鄙夷,但是没办法,在涉及遗产分配时,需要所有合法继承人的知情和认同。
想要把父亲的遗产全部过继到自己名下,就得让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
但是这么多年来,王某根本都不知道父亲在外还有三个私生子女,更别说联系到他们,让他们自愿放弃了!
说到这儿我也是挺好奇的,连王某的家人都不清楚父亲在外有私生子女,这相关部门怎么这么了解的呢?而且这所谓的相关部门也不了解这三个私生子女姓甚名谁,现在何处吗?
幸运的是,王某的父亲在世时曾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其名下的房产及财产全部由王某继承,老爷子估计就是有先见之明,知道自己在外还有三个私生子女,所以提前给儿子留了一手!
从法律角度看,遗嘱具有优先效力,然而,由于继承权纠纷的复杂性,也不是说有遗嘱就万事大吉,能直接办理的。
现在王某还是得诉讼到法院,让法院来判决父亲留给自己的财产究竟属不属于自己!这就多走了很大一圈弯路了,关键是心里都得膈应!
王某的遗产风波不仅是个体的家庭故事,更折射出当代社会中法律与伦理、权利与情感交织的复杂图景。
对每个人而言,妥善规划财产继承,提前订立合法遗嘱,不仅是对自身意愿的尊重,更是对家庭未来的负责。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老实本分做人,不要在外面沾花惹草,安心经营自己的小家,不就不会出现这么多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