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非常感谢您倾力调解,为我们定分止争。”
两被告将锦旗和《感谢信》送到了刚开完庭,疾步赶来的张晓东法官手里。而在一周前,同样的情景刚刚发生,只是那时送锦旗的主角是原告贺某。
一个案子,两面锦旗,这是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公平与正义的“双向奔赴”。
“法官手中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在办理某股东出资纠纷案件时,张晓东法官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巧妙调解促成“一案撤、多案消”,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案牵扯多案
该案牵扯甚广,解纷过程一波三折,先后辗转武汉、长沙等多个城市,历时三个月,经过两次开庭、四次调解,双方才握手言和。
A公司湖南分公司欠贺某1000余万材料款及利息未付,强制执行时,长沙某法院以A公司持有的B公司100%股权向贺某抵扣了五百多万债务。贺某获得抵扣的股权成为B公司唯一控股股东后,发现B公司系“空壳公司”,其前股东A公司、前前股东辜某甲,及辜某甲的前股东辜某乙均未实缴出资。为挽回损失,贺某以A公司的名义起诉要求B公司承担实缴出资责任,辜某甲、辜某乙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张法官通过阅卷和系统搜索,敏锐地发现蕴藏这起股东出资纠纷背后的矛盾才是本案的症结所在。双方当事人表示,该纠纷涉案甚多,且当事人互有纠纷、互有起诉,涉案标的大,除了案涉股东出资纠纷案外,还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担保责任纠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等多个审理案件及衍生执行案件。
张法官没有就案办案,庭后,通过调阅卷宗、电话询问,了解到双方自2018年起即因工程款支付产生纠纷,6年来共产生诉讼案件6起及衍生执行案件。其中,1起在审(本案),2起在执行程序中,每一起案件都经历二审终审,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有5起,双方对生效判决结果也不接受。
张法官意识到若仅就案论事、一判了之,不仅无法实质性解纷,还可能引发更多衍生纠纷,在本次解纷中一并化解其他纠纷,才是从根源实质解纷的治本之策。
调解过程一波三折
为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庭后张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各方需求、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在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向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次开庭,查清了第一次开庭比较模糊的细节,针对双方争议集中的焦点问题,组织双方协商,但因分歧太大,第一次调解失败告终。
张法官把调解的突破口放在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上,经过多次背靠背劝解,双方终于同意再次协商。但因原告系长沙人,被告系大悟人,双方均不愿意到对方所在地调解,亦不同意线上调解,调解再度陷入僵局。
为了破局,张法官采取折中办法,到武汉调解的提议得到双方认可,调解工作终于迎来了转机。10月28日,双方齐聚武汉开展第二次调解,共商妥协方案,但因互不信任及分歧较大,双方互不相让,关键时刻,张法官根据前期调解情况,结合双方的争议焦点,尝试性提出了建议性方案:A、B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A公司放弃申请执行,建筑资质等A公司放弃主张,贺某对股权转让前A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A公司同意协助贺某要回剩余工程款,A公司向贺某支付相关款项40万元。
上述概括性意见正中当事人心坎,双方均认可,但称细节还需再协商,此次调解奠定了双方调解方案的基本框架。
一案撤多案消
武汉之行后,张法官趁热打铁,前往A公司与双方座谈进行第三次调解,逐条敲定了调解方案的具体细节。
11月6日,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到本院进行第四次调解,就最后的付款细节进行协商,此次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在和解协议中明确了当事人对该案撤诉,建筑资质归属不再争议,2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和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的4起案件服判息诉,后续涉及其他项目争议纠纷不再主张,双方所有纠纷完结。A公司现场向贺某支付了33万元,贺某当场向本院申请撤诉。该案历时三个月,终于化解,多起牵连及衍生审理、执行案件纠纷也就此化解。
“审判,不是简单敲敲法槌、写写判决、一判了之,而是心中有民、肩上担责,是如我在诉,更是公平与正义的双向奔赴。”对该案的化解,张晓东法官表示。
红锦旗,是肯定,是感谢,更是信任和嘱托,在司法护企、司法为民的漫漫长路上,受大悟这片红色土地孕育和熏陶的每一个司法追梦人应不负这份信任与期待,勇往直前,赓续传承,让这抹永垂不朽的“红”燎原!
本文来源于大悟法院 民一庭 图片:谭红艳 编辑:金 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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