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
宇斯浦花园原碧桂园物业,是由住建局推荐招标选聘的,后因为服务差撤出宇斯浦花园。撤出时很多东西未交接,造成小区损失(上过电视新闻)。为避免同样的情况发生,宇斯浦花园业委会经过多方面对比,通过公开招标流程选聘了现“丽嘉物业”,丽嘉物业进驻后对于小区管理尽心尽责,小区面貌已有一定改善。 但丽嘉物业进驻已有1个多月,至今无法在住建局和物管中心备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后,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目前住建局和物管中心对无法备案的回复如下: 1.住建局要求物业公司备案时,在仪征这边要有6个月交社保记录。丽嘉物业是扬州企业,刚来仪征,无法提供仪征这边的6个月交社保记录,提供扬州的被回复不可以。请问仪征属不属于扬州?对于外地企业来仪征发展,这样的限制是不是太苛刻了,会不会影响仪征的经济建设? 2.物管中心说只有前期物业备案,后期选聘不备案。请问以前的碧桂园物业也是后期选聘物业为什么能备案?对于不是由住建局推荐招标选聘的物业是否针对的太明显了?请住建局和物管中心眼光放长远一些,为了仪征的更好发展提供帮助。 谢谢!
仪征住建局回复
网友:你好!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外地来仪物业服务企业在仪征开展物业服务一段时间后,自愿到我局办理登记,登记时应提供在仪连续缴纳社保从业人员名册。
来源: 仪征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