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岚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一起物业公司法人挪用资金案件,并挽回经济损失一百余万元。
近日,岚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某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挪用公共维修基金的问题,接到线索后,县局经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工作,通过调取公司账目、银行流水以及相关证据,逐步掌握了马某的犯罪事实:马某作为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收到住户的公共维修基金后,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到房产服务中心指定账户,而是挪作他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岚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岚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