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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和土地是家的象征,中国人安土重迁,家不仅是一个居所,更是一份情感的寄托。但拆迁来临时,很多拆迁户不光得不到合理补偿,往往还要打起精神应付拆迁方层出不穷的拆迁陷阱。

近日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办引起了公众的注意。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地产)是灞桥区穆将王村城改项目的第一个开发公司。2017年12月2日,宏润地产从新闻中得知,穆将王居委会主任王建忍曾说向每个村民支付拆补偿偿款34000元,按照2775个人计算,共向村民支付补偿款9435万元,但宏润地产实际支付1.1亿元,剩余1565万元不知去向。

可见在拆迁补偿中雷区众多,稍不小心,就会掉进陷阱。那我们都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规避风险呢?

要点一:盲目扩大棚改范围,拆迁征收再开发。

根据国务院对棚户区改造的相关规定,棚改是安居利民工程,其主要适用范围是城市、国有工矿、国有林区、国有垦区等区域内的高密度、危旧设施的集中居住区,所谓“脏乱差”是其主要特点。但实践中却出现很多居住条件较好的区域也被划为棚户区的现象。

如果您自家房屋也不适当的被划入棚户区,不要急着签字,很可能拆迁项目从一开始就是违法的,尽快找专业人士进行法律调查介入维权。

要点二:拆迁查违建,压低补偿,轻松拆房。

拆除违建是拆迁方降低补偿的惯用伎俩,常见的有以下两种类型:

1、恐吓逼签型

“你的房子不在2010年的航拍图上,是违建,所以只能给你一半的补偿,快签字吧,不然给你强拆一分钱也没有。”这是很多地方在拆迁时常听见的说法,以航拍图为说词,以强拆恐吓为手段,顺利拆迁降低补偿。

2、认定违建强拆型

补偿谈不拢,紧接着“一纸通知”张贴在自家门上。“限期拆除通知书:XXX你位于某处的房子违反了《城乡规划法》,限你3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将予以强制拆除。”随后,房子被拆毁。

根据法律规定,违建的认定和拆除都应按照法定调查、认定、催告、救济等程序实施,是否为违建绝非拆迁方口头之言,更不能直接强拆。作为被拆迁人,当房屋遇到拆迁却被当做违建时,不要恐慌,要清楚自己有权进行救济,协商合理补偿,申请撤销违建认定通知,如若被非法强拆,也可申请查处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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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三:宣传标语代替公告,动容拆迁户“先拆迁,后补偿”。

法律规定拆迁中被征收人有知情权,征收方应将“征收范围、用途、补偿方式、批准文件等”依法公告。但现实中,被征收人看到更多的是到处都是的标语和宣传册。有些拆迁方甚至鼓动被拆迁人先拆迁后补偿。

面对知情权被侵害,被拆迁人不能在不清楚的时候盲目签字,而是要及时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申请信息公开,并就征收方不依法履职的行为进行打击。并且更要注意的是拆迁方“先拆迁,后补偿”的说法,因为这是违法的。政策规定,必须“先补偿,后拆迁”。

要点四:运用心理战术,多重施压逼签字。

拆迁是涉及到家家户户利益的事情,而诸如此类涉及众多人利益的事件中,从众、观望是常见的心理,由于信息和专业知识的不足,很多人持观望态度。拆迁方便利用此强力动员,每天去被拆迁人家中谈话,并且告知“别人都签了,你也签字吧,现在签有很多好处,不然只剩你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记得签字与否被拆迁人是有选择权的,即使最后签字,也是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的。

拆迁本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涉及利益重大、法律程序复杂、拆迁周期长、影响大,然而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还准备了重重陷阱和种种套路,对此被拆迁人稍不留神可能就无法得到合理补偿,错失维权机会。所以被拆迁人面对拆迁一定要擦亮眼睛,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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