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硕士卜某走失被找回”一事,究竟是收留,还是拐卖,亦或者拘禁,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在法律、道德与人性交织下的复杂关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目前,据山西省和顺县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通报显示,卜某200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至2011年期间,因精神异常多次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2011年5月26日,从家中走失。同年8月,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村民郭某在本村附近发现卜某,且有精神异常表现,数日后由本村村民张某带回家中,并育有子女。

关于是否涉嫌强奸问题。经查,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及其它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不过卜某在村里生活期间,是可以自由活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该事件,关于拐卖和拘禁这两个问题,应该是不存在的,毕竟村子就那么小,村民对于卜某肯定是知根知底,而如今警方没有查到张某存在这两种行为,那么就基本可以确定。

至于强奸,通报中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可事实上,已经被基本认定,毕竟卜某是精神病患者,只要卜某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张某与之发生性行为,就属于强奸妇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张某侄女在直播中称,卜某为什么毕业了31岁都没有工作?因为她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哪个单位会用一个精神病患者工作?我承认我二叔收留她,这个事是不对的。

从这段话中,不难看出所有人都知道卜某是精神病患者,而且还是不具备具体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就是一个生活无法自理的人,这也坐实了张某强奸的行为。

其实,如果抛开法律与道德来看,张某的行为并没有错,毕竟卜某完全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行为的能力,张某能做的只有收留她,那么既然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夫妻生活自然无法避免。

但之所以会有如今这种局面,无非是张某存在私心,如果真的出于好心收留,本应选择报警,让卜某回归家庭或者得到更妥善的安置,而不是利用她的病弱进行不当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涉嫌犯罪,也违背了基本的人伦道德,继而不仅伤害了卜某,更为重要的是,对两个孩子更是致命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