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4日至5日,北海海事法院办公室主任劳勉一行5人到齐齐哈尔市中院开展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并就财务管理、行政装备、政务公文、档案管理等业务进行调研座谈。
举行档案数据异地备份仪式
签订档案异地备份协议书
5日下午,两地法院在齐齐哈尔市中院会议室举行了档案数据异地备份交接仪式,签订协议书,并进行档案数据备份介质的登记交接。北海海事法院将保存有历年主要门类档案电子数据的移动硬盘交由齐齐哈尔市中院封存保管。
档案数据异地远程备份是档案工作发展新形势下各级法院重要档案资源安全保管的一种新方式。根据国家档案局提出的“实施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制度”工作要求,为确保本单位各类电子档案数据的绝对安全,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意,2016年10月北海海事法院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院经协商后确定互为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基地,双方签订了《档案数据互为异地安全备份协议书》。根据协议要求,2018年12月北海海事法院首次赴齐齐哈尔市中院开展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这是北海海事法院自2018年之后第二次赴齐齐哈尔市中院开展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
交接完毕后,双方进行了办公室业务工作交流座谈,并就今后两地法院继续长期开展档案数据互为异地安全备份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表示,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健全两地法院档案安全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两地法院在档案业务、财务管理、行装工作和公文政务等方面交流学习。
调研期间,在齐齐哈尔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文孝,办公室主任陈浮的陪同下,劳勉一行参观了该院阳光大厅、档案库房、院史展厅和图书馆等场所,深入了解齐齐哈尔市中院档案信息化的深度开发应用工作及该院办公室工作的突出成绩。
作者:黄剑峰
编辑: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