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戚,他母亲得了不治之症,瘫痪在床,全身疼痛,不能吃饭,靠鼻管维生,但神智清醒,能说话。他与兄弟姐妹没时间也不会护理,将其送进了医院的护理部,共同出钱由护工护理,包括每天按时从鼻管打营养液与换尿不湿等。
他母亲非常痛苦,一心求死,但是却连绝食都做不到,为了防止她自己扯掉鼻管,她的手脚都被绑在了病床上。儿女们看着也很揪心,但是没人能、没人敢也没人忍心拔掉管子,谁也不敢做主。显然,这是一种悲剧,一种道德困境下的悲剧。
最近,琼瑶之死引发了网络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这种悲剧的广泛讨论。琼瑶之死,使自己避免遭受儿女道德困境下的痛苦,得以体面地有尊严的离开这个世界。对此,很多人表示了理解乃至认同,但也有人不能理解,还进行了道德批判。
项立刚就是其中之一。项立刚义正辞严地说,“不能因为琼瑶,让自杀合理化甚至浪漫化”。他认为,自杀是对自然的不尊重,公众对琼瑶自杀的支持甚至夸奖,是不对的,这等于是把自杀合理化,甚至是浪漫化,这是一种扭曲的价值观。
了解琼瑶之死的人,都知道琼瑶为什么自杀。但是,在项立刚眼里,好像琼瑶是一个傻子,他认为琼瑶不是因为病重,就是因为年龄大了,就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是琼瑶傻,还是项立刚傻?项立刚是真傻呢?还是故意胡扯呢?
我相信,脑子但凡正常一点,就不会相信琼瑶是纯粹因为年龄大了去自杀。虽然琼瑶说害怕那种靠插管维生的惨状,但是以她的智商,还不至于没病就去自杀,也不会有点一般性的病就去自杀。她必然是得了最后可能会插管的病才自杀的。
琼瑶在遗书中说了,“我摆脱了逐渐让我痛苦的躯壳”,这就说明她肯定是得病了,所以怎么可能就因为年龄大了去自杀?项立刚这不是胡扯吗?项立刚说台湾是道德和智商的洼地,难道在台湾智商真就低到这种程度?真是荒谬至极!
很多人对琼瑶之死表示理解乃至认同,这并不是简单地认为自杀是合理的,更不是在把自杀浪漫化,这完全是对“尊严死”的一种支持。其实,琼瑶之死不能简单地说是自杀,更不能说是“轻生”。琼瑶在遗书里是明确反对年轻人自杀的。
项立刚说,一个老人,应该自然地离开这个世界,而自杀是不尊重自然。他说,得了不治之症,治不好了,放弃治疗,这叫自然地死。可是,他忽略了一点,人到最后会失去对自己生命的掌控,治疗与否身不由己,一切任由儿女们抉择。
而一般来说,只要有钱,儿女们总是出于孝顺,将治疗进行到底,穷尽所有手段,直到父母去世。巴金不就是这样吗?从1999年到2005年,在病床上插管维生了六年,而他生前曾多次对家人表示,希望最后安乐死。但安乐死在我国违法。
台湾地区在2016年通过了《病人自主权利法》,于2019年实施,其中规定民众可以预立医疗决定,末期病人、植物人、极重度失智等患者,经医疗评估确认病情无法恢复,医师可依病人预立意愿,终止、撤除、不进行维持生命的治疗或灌食。
当时琼瑶就在脸书上发文,明确反对儿女“联合医生来凌迟我”,表达“笑看死亡”的态度,给儿女提出五条要求,其中包括:不进加护病房,绝对不插鼻胃管、尿管、呼吸管等一切管子,气切、电击、叶克膜等全部不要。这就是要尊严。
2018年6月7日,台湾首位公众人物实施安乐死,尊严结束一生。此人就是台湾资深主播傅达仁。2016年,傅达仁因胆管问题前后开刀6次、进出医院10多次,后又检查出罹患胰腺癌末期,饱受折磨。后来傅达仁申请到瑞士的安乐死资格。
在瑞士实施安乐死,傅达仁的家人当时还拍了视频公布。视频里,傅达仁没有恐惧,不仅非常坦然,而且还略带喜悦,先是与工作人员探讨服用方法,而后毫不犹豫地笑着端起杯子,对世界说“再见”,很快便在儿子的怀里安详地离世。
常言道,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其实,人有时候生不如死。人固有一死,或受罪死,或不受罪死。当人受到无尽折磨时,往往只求速死。尤其是得了非常痛苦的不治之症,活着已经没有生存质量可言,自己受罪,家人也跟着难受,真是生不如死。
如果能好好地活着,谁都不想死。但是当死亡临近还不可避免地带来巨大痛苦时,谁愿意先忍受巨大痛苦之后再死?而且还是那种被“凌迟”一样的死?我认为,人有权选择自己生的方式,也有权选择自己死的方式,有权选择体面地与世长辞。
“很多医疗手段已成为医生表达尽力、家属表达孝顺的工具”,这话很有道理。其实我国大陆地区也开始推广生前预嘱,2022年7月深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就是对生前预嘱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这一条款已经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深圳成为中国大陆首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虽然不是安乐死,但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进步,这是对人的生命临终选择权的一种尊重。目前还不知道其他地方有没有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