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代办v/250174471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提取条件
- 无房职工租房:需提供身份证、银行I类借记卡、房产登记查询结果。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房产登记查询结果和结婚证;未婚的职工需填写《未婚声明》1。
- 偿还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需提供身份证、银行I类借记卡、借款合同、还款凭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1。
- 购买新建现售商品住房: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存人及配偶在北海市购买新建现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需提供网签合同、房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证明等2。
- 其他条件:包括离休、退休、出境定居、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未建立新关系、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3。
提取流程公积金提取代办v/250174471
- 提出申请:提取人向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 审核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取资料。
- 打印凭证:窗口工作人员打印提取凭证并入账,提取人签名并将凭证单交回单位财务。
- 审批:归集管理科负责人审批。
- 转账支付:凭证单交回中心计财科,办理转账支付手续4。
提取额度公积金提取代办v/250174471
- 无房职工租房:单身职工每月最高900元,已婚职工每月最高1500元1。
- 偿还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最高提取额度为当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