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亲办。

案件简介:重庆合川区证书挂靠类诈骗罪的成功案例——当事人诈骗金额高达280多万,而且当事人被刑事拘留时,还在前罪的缓刑考验期内,最终经过智豪律师的辩护,两罪数罪并罚,当庭释放当事人,成功拿到判三缓五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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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判刑可谓是板上钉钉

基本案情:公司业务员虚构某劳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需要招聘持有各类技能证书人员挂靠的事实,以高额挂靠费用为诱饵,通过互联网发布广告招揽客户。公司老板采取预先制定话术、制作虚假交易P图、提供各类虚假技能证书等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从而骗取被害人3980-6980元不等的考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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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企业账户收款等方式,骗取被害人共计 280多万元。检察院认为,我们的当事人黄天作为售后客服,负责公司售后工作,诈骗金额同为280多万元。另外,黄天当时正处于前罪的缓刑考验期间。所以黄天被刑事拘留之后,就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按照司法惯例来说,几乎是盖棺定论要被判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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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智豪律师经过辩护,强力扭转局面,成功缓刑

我们阅卷完毕后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不同意起诉书认定黄天参与涉诈280多万的事实,黄天实际参与诈骗金额为7万元,认定从犯后应当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智豪律师经梳理发现,全部卷宗共涉被害人38名,其中能提供与售后的微信聊天记录的仅7人。对黄天参与诈骗金额以全案280余万认定明显与事实不符,按在卷证据仅应认定参与7万。

(二)若对黄天以全案280余万的诈骗金额认定明显司法不公。

从组织架构来看,业务员岗是整体实施诈骗密不可分的必要组成部分。但,从售后岗对公司的帮助作用来看,售后岗的重要性远低于业务员岗,不应认定售后岗的黄天对全案金额280万的诈骗金额负责。另外,黄天在公司中获利较少,若量刑重于业务员更不合理。

(三)黄天不属于限制缓刑的情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规定,一般不适用缓刑的情形“曾被依法撤销缓刑,或者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的”,黄天前罪的宣判时间为2023年,本案黄天涉案时间为2022年期间,属漏罪,并非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此前也没有曾被撤销缓刑的记录,因此在决定本案能否适用缓刑时,应当对本案和前罪分别单独评价,如果均符合缓刑的条件,仍可适用缓刑。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名字、案情做部分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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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所23年以来,“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大奖殊荣。曾在“重庆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中,破纪录连续四届斩获“最佳辩护人团队”的业内大奖(2015年、2017年、2019年、2021年)。

想联系我们进行辩护,请进入“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