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竞争的广袤天地里,诚信与创新本应是企业前行的双桨,然而,总有一些不法之徒妄图走捷径,以侵权之名行逐利之实,“小天才” 商标侵权案便是一记响亮的警钟。
小天才电话手表凭借其开创性的品类和卓越品质,在儿童智能手表领域稳坐龙头宝座,深受消费者信赖。但戴某黎及其经营的捷客公司,却在利益的驱使下,于网页上使用 “学优乐小天才” 字样,试图混淆视听、攀附商誉。他们以所谓 “商标未在商品及包装上使用”“词语非独创”“产品有差异” 等借口为自己开脱,然而,这些苍白的辩解在法律面前不堪一击。
湖南高院的二审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戴某黎的侵权行为被清晰界定,其不仅未能尽到商家应有的审慎义务,对授权商标的合法性未加审查,销售 “三无产品”,还通过入股其他公司扩大侵权规模,这种恶意侵权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小天才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为广大消费者埋下了隐患。
此案例也为在先商标权人提供了宝贵的维权经验。及时关注商标动态,积极行使异议权与无效宣告权,同时密切留意市场标识使用情况,方能在侵权行为萌芽之初便予以有力回击。而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更是一次提醒。在购物时,切不可被低价或虚假宣传迷惑,要仔细甄别商品真伪,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认真查看商品信息并留存购物凭证,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商标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个别企业的利益,更扰乱了整个市场的正常秩序。只有企业、监管部门与消费者携手共进,形成强大的监督与维权合力,才能让侵权者无处遁形,让市场回归诚信与公平竞争的轨道,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安全的商品与服务,推动商业环境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