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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是国家安全的捍卫者,是人民幸福的守护者,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守护军人荣光和红色情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日,浦城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地查看县域内公共交通领域军人优待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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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访时发现

辖区内运营的公交车未规范设置“军人优待”标识,存在标识不明、引导不够、宣传不到位等情形,不利于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职责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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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督促辖区内军人权益保障工作,浦城县检察院立即组织召开了公益诉讼圆桌会议,邀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交客运公司、人民监督员对上述问题进行磋商,与会各方均认为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并深入研讨交流沟通整改方案,努力将军人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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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浦城县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持续关注军人权益保护

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

做深做实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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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傅耕林

责编:政治部

编辑:张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