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以法守护引领歧途少年逐光而行,以爱滋养匡正干净明朗人生旅程,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联合出品微电影《重拾光明》,希冀以法之名,让爱照亮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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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沈法官帮我封存犯罪记录,还给我联系了义务帮教补习,我一定珍惜重来一次的机会,将来一定让我爸为我骄傲!”
沈艾接到了小杰的电话,欣慰一笑。
四个月前,不似这样舒畅的场景。午夜街道,16岁少年被制止的抢夺行为;审判庭里,他拒绝对焦的瞳孔;调解室里,父母争吵的话语。
过去仿佛一把斧子,砍得小杰喉咙干涩,双腿瘫软。
沈法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通过社会调查、家访、提供心理干预等方法,帮助小杰父母重归于好,让小杰得到心理治愈,重拾学习、生活信心。
她说:“我们办的是未成年人案件,在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我们法院究竟是该推一把,还是拉一下?是将那些叛逆、冲动的少年推向犯罪的边缘?又或是以教育、感化之手,拉他们回到正轨。我认为我们既是司法者,亦是引路人,“推”是为了划清法律的界限,但“拉”是为了让迷失的灵魂重拾光明。”
两年后,陈小杰在达州法院“红扣子”普法宣传队进校园的活动现场,讲述他的故事。
他说:“我认为我是不幸的,父母不管、学习无用,我只有破罐子破摔才会引起老师、爸妈的关注。但很多事始终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我被怂恿、被洗脑、被推进不可挽回的深渊。但我又是幸运的,我遇到了沈法官、我们的法治副校长,她不仅让我重新感受到了爸妈的爱,更给了我重新再来一次的机会,也正是因为沈法官,我的人生才有了希望。未来,我也想像沈法官一样,去学习法律,做一个传递温暖、对社会有用的人。去影响、帮助更多被黑暗蒙蔽了双眼的同学们,让爱的光芒照亮青少年迷茫的青春。”
小杰踏着轻快的步子走上了台阶,脚下的路,不再是迷茫,而是——希望。
我国对于未成年的保护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在《周礼》中记载"保幼童以养万民",其中的幼童就代指未成年人。
“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
—— 《周礼·地官大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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