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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忻州市博越劳务有限公司受忻州市园林服务中心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政治可靠,品德优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仪容仪表良好,形象气质佳,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要求

1、年龄要求:参照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

2、户籍要求:忻州市忻府区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3、学历要求:参照具体岗位的学历要求;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反应敏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3)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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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1、岗位2、岗位3的考生需先参加笔试,视笔试成绩结果决定是否参加面试。

报考岗位4的考生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100%,面试满分10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名单。

四、招聘程序

招聘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按公告中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发到邮箱:bylwzk@163.com。报名材料文件名称修改为“姓名+岗位+联系电话”(报名所需资料整理为rar或zip格式);

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12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350—8637157

联系人:马老师

4、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报考者须填写《忻州市园林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公告最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填报要求:填报内容须真实、规范、准确、清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表1份;

(4)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6)个人信用报告1份;

(7)报考者认为其他可证明其相关能力的证书复印件。

5、资格审查:忻州市博越劳务有限公司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人员,缴纳报名费200元/人(岗位1、2、3)100元/人(岗位4),方可参加考试。(报名费由忻州市博越劳务有限公司收取,考生参加考试后,不再退还报名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6、准考证领取。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拟招聘名额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2,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包括与拟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自我情绪控制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汇总后,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统筹考虑缺额岗位和服从分配人员情况,确定拟录用名单。

(五)考察

拟录用人员进入考察工作,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经考试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地点重新检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未按规定时限参加体检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对体检过程中放弃或者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考试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在限定的时限内不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七)公示、培训、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为期3天。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忻州市博越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派遣至忻州市园林服务中心工作,与忻州市园林服务中心签订岗位协议,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本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到期后,视其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五、薪酬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后,薪资待遇不低于忻州城区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

(二)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特殊或临时性情况除外)。

特别提示: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忻州市博越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忻州市博越劳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忻州市园林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