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18)苏1323民初4525号民事判决书的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于2024年12月2日发布了对被执行人颜学龙的执行悬赏公告。后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对颜学龙的悬赏,现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颜学龙的执行悬赏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9日
编辑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12-09 19:22江苏
本院在执行(2018)苏1323民初4525号民事判决书的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于2024年12月2日发布了对被执行人颜学龙的执行悬赏公告。后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对颜学龙的悬赏,现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颜学龙的执行悬赏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9日
编辑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
写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