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宁河区初中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学生申请转入时,宁河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做如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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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宁河区初中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

为更加合理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宁河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初中转学、入学政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芦台三中转学政策

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芦台三中各年级均不再接收转入学生。学生申请转入时,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统一安置到芦台一中。

二、调整芦台一中入学随机派位政策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七年级入学的学生。

(二)实施办法

1.派位对象:芦台街一至五小六年级毕业生,具有宁河区户籍,且在芦台二中、芦台三中、芦台五中片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

宁河区芦台街以外其他镇街所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具有芦台街户籍,且在芦台三中片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

补充说明:派位对象范围以当年区教育局发布方案为主。

2.录取原则:区教育局按芦台二中、芦台三中、芦台五中各片投放计划分别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

未招足的计划,不再面向其他片区投放。

3.调整政策: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剩余计划,将面向符合派位条件且首轮未参与报名的新生街、光辉街、东大营街、建新村、曹庄村、红磡和院、颐品学府片区学生投放。若上述片区学生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若上述片区学生人数未超过剩余指标数,则全部录取。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咨询电话

教育科:69591381

此政策解释权归宁河区教育局所有。

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宁河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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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程婷

来源 | 宁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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