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石平

12月6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发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新规”),其中“限速每小时15公里”“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等内容引发热议。有网友表示,新规对外卖骑手等依靠电动自行车为生的人员影响较大。(据12月9日新京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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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截图)

电动自行车“限速每小时15公里”的规定,突然引发了舆论的关注。不少人担心影响外卖骑手送餐,降低他们的收入。这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外卖骑手的关心。

不过,这个规定本身应不存在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北京、上海、深圳、西安等地均有前述规定。就是说,新规引用上位法的条款,并不存在刻意针对外卖骑手或者歧视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公众对此应该有理性客观的认识。

还有人称,今年9月开始征求意见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里面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公里,认为每小时15公里的限速不合理。这一点也很容易解释,生产端的设计速度和现实中的限速规定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但是,也不能说一些网友的担心不合理。其一,电动自行车每小时15公里的限速,会不会导致非法改装行为的泛滥?现在,路上跑到三四十公里每小时的电动自行车并不少见。就怕法律规定的速度越慢,改装行为就会越普遍,最后更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其二,现实中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一些条款很难落实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仅说这一条,现实中又有多少人在遵守呢?就怕新规出台之后,和现实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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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相关截图

不过,这些乱象恰好说明了电动自行车不能“失速”,更不能“失管”。如果不在规范内运行,会导致更多严重的后果。据12月3日工人日报报道,2024年,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超3.5亿辆。《中国统计年鉴2024》显示,2019—2023年期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年均增长率达5.85%;在全交通方式死亡人数有所降低的前提下,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人数呈逐年递增的态势。

速度不是一切,安全才是前提,法规的落实,需要找到速度与安全之间的平衡点,争取公众的支持和遵守,才能达到压降事故的目的。另外,我们更要看到,电动自行车不仅是速度方面的问题,充电起火的危险性、不戴头盔导致意外伤害扩大,以及非机动车道缺失、电动自行车普遍没有购买保险、非法改装盛行等,诸多方面都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总之,能管得住的规定才是好规定。从热议中,可以看出电动自行车监管的复杂性以及背后多元的诉求。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治理中,多到群众中去做调研,开动脑筋,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从而有效解决各种矛盾。

(来源:极目新闻)